馬來社會對社會賢達及王親貴族的稱號複雜,所影響的地區不只馬來西亞,也包括汶萊、菲律賓南部的棉蘭老島以及印尼的幾個省份。 封號不分男女,男性若受冊封,其妻子也會有相應的封銜,但若女性受冊封,其丈夫不得有相應的封銜。

 

        

 

馬來西亞的封銜分以下幾級:

 

1 聯邦授勳 - 敦 (Tun) - 丹斯裡(Tan Sri)

 

2 州封銜 - 拿督斯裡 (Dato Sri/Dato Seri) - 拿督 (Dato/Datuk) 敦 敦(Tun)是馬來西亞的最高榮譽,全國只可以有35人擁有此名銜[1]。最新受封為敦的是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丹斯裡阿裡芬。 敦頭銜在古代用以稱唿王族,由男性世襲,在現代則由馬來西亞最高元首頒賜對國家建設有卓越貢獻者。凡是獲頒護國瑪哈拉惹勳章或效忠瑪哈拉惹勳章者 都能使用敦的頭銜。男性敦的妻子稱為「杜潘」。儘管上述兩種勳章在聯邦授勳及嘉獎制度中並屬於第一級別(即聯邦皇家冊封及王族勳章,只限最高元首及各州屬 最高統治者),但是在馬來西亞擁有敦頭銜者,地位最為尊貴。

 

        

 

代表人物:敦馬哈迪·莫哈末 (馬來西亞第四任首相,馬來西亞任期最長的首相。)

 

丹斯裡 丹斯裡(Tan Sri)是馬來西亞聯邦榮譽制度的一種稱號,乃是第二等護國有功勳章(PMN)和第二等王冠效忠勳章(PSM)佩戴者的頭銜,是由最高元首冊封的象徵式終 身榮譽身份,受封者多為部長、大法官、高級公務員、高級軍官、高級警官、黨魁、知名商人、社會賢達等顯要人物,數量限制是325人(包括「PMN」75人 和「PSM」250人)。 「丹斯裡」的配偶(元配)稱為「潘斯裡」(Puan Sri)與第一等砂拉越之星勳章(SBS)佩戴者的配偶稱號相同。在正式的社交禮節中,女性必須「從夫姓」才能冠上有關的稱號,除非她的稱號是來自於最高 元首的冊封,而不是延伸自丈夫的權利。由於馬來西亞的《國民登記法令》並不強制女性在婚後冠上夫姓(除了所有的華人、少數的印度人和少數的馬來貴族外,大 多數的馬來人、印度人和土著並沒有傳統姓氏),所以這項細節常常被忽略,或沒有嚴格的遵守。 「女丹斯裡」的丈夫除非有得到最高元首的冊封,否則的話,並沒有任何的稱號。

 

        

 

代表人物:丹斯裡林國泰是馬來西亞賭王林梧桐的次子,現任雲頂集團 州封銜 由各州蘇丹(最高統治者)或州元首(只限馬六甲、檳城、沙巴與砂拉越)頒授。 拿督斯裡 拿督斯裡(Datuk Seri, Dato』 Seri, Dato』 Sri)是一個常見於馬來西亞和汶萊的榮譽稱號,乃是由最高元首、蘇丹或州元首冊封的象徵式終身榮譽身份,是一個比「拿督」更高幾級的頭銜。「拿督斯裡」 是「拿督」和「斯裡」的合成詞,前者指的是「酋長、領袖或長老」,後者指的是「光芒、光明或光輝」。 在馬來西亞,第一等(斯裡級)榮譽勳章佩戴者的稱號可能是「拿督斯裡」(在馬六甲、沙巴和聯邦直轄區稱為「Datuk Seri」;在吉打、霹靂、玻璃市、森美蘭、雪蘭莪、登嘉樓和檳城稱為「Dato』 Seri」;在彭亨和砂拉越稱為「Dato』 Sri」)或「拿督」(Dato』,在柔佛、彭亨、雪蘭莪、登嘉樓和吉蘭丹,為以示區別,非正式也稱為「高級拿督」),視為與「丹斯裡」同等級,獲贈者多 為部長、大法官、高級公務員、高級軍官、高級警官、黨魁、知名商人、社會賢達等人物。在聯邦直轄區和部分州屬,其上還設有特等(烏達瑪級)榮譽勳章,獲贈 者多是蘇丹、州元首、敦或王室成員,稱號是「拿督斯裡烏達瑪」(Datuk Seri Utama, Dato』 Seri Utama),視為與「敦」同等級。 「拿督斯裡」的配偶(元配)稱為「拿汀斯裡」、「拿督斯裡夫人」、「督潘斯裡」或「杜潘」(在聯邦直轄區和其它州屬是「Datin Seri」;在彭亨和砂拉越是「Datin Sri」;在登嘉樓是「To』 Puan Seri」;在吉打則有可能是「Toh Puan」或「Datin Seri」),「高級拿督」的配偶稱為「拿汀」、「拿督夫人」或「督潘」(在柔佛、彭亨、雪蘭莪和吉蘭丹是「Datin」;在登嘉樓是「To』 Puan」)。在正式的社交禮節中,女性必須「從夫姓」才能冠上有關的稱號,除非她的稱號是來自於最高元首、蘇丹或州元首的冊封,而不是延伸自丈夫的權 利。由於馬來西亞的《國民登記法令》並不強制女性在婚後冠上夫姓(除了所有的華人、少數的印度人和少數的馬來貴族外,大多數的馬來人、印度人和土著並沒有 傳統姓氏),所以這項細節常常被忽略,或沒有嚴格的遵守。 不同地區的「女拿督斯裡」(或「女高級拿督」)會有不同的稱號,可能是「Datuk Seri」(馬六甲、沙巴和聯邦直轄區)、「Dato』 Seri」(吉打、霹靂、玻璃市、森美蘭、登嘉樓和檳城)、「Dato』 Sri」(彭亨和砂拉越)、「Datin Paduka Seri」(雪蘭莪)、「Dato』」(彭亨和登嘉樓)、「Datin Paduka」(柔佛和雪蘭莪)或「Datin」(吉蘭丹)。「女拿督斯裡」(或「女高級拿督」)的丈夫除非有得到最高元首、蘇丹或州元首的冊封,否則的 話,並沒有任何的稱號。

 

        

 

代表人物:拿督斯裡哈芝莫哈末·納吉·敦哈芝阿都拉薩 (馬來西亞第六任首相) 拿督 拿督(Datuk, Dato』),源自於古馬來語,是一個常見於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和汶萊的稱號,乃是對有地位和崇高名望者的一種尊稱。在馬來西亞和汶萊,「拿督」也是榮譽制度下的一種稱號,不具有世襲和封邑的權力,是一種象徵式的終身榮譽身份。 在馬來西亞,「Datuk」有兩種不同的涵義。在非正式的場合,它是用於對「祖輩」男性的尊稱;而在正式的場合,它是用於對部族和國家領袖的尊稱。馬來西亞是個聯邦國家,聯邦和州有各自獨立的榮譽制度,由蘇丹或州元首冊封「拿督」稱號。 在聯邦和委任元首制的州屬(砂拉越、檳城、沙巴和馬六甲的元首由最高元首委任),國家元首和州元首依據議會的提議冊封「拿督」(Datuk,檳城 的拿督稱為「Dato』」);在君主制的州屬,世襲君主除了依據議會的提議冊封「拿督」(Dato』)外,也可以依據自己的意願冊封王族(Waris)、 貴族(Orang Kaya)或大臣(Orang Besar)的拿督稱號(Dato』 Bergelar)。在森美蘭,四位酋長(Undang Luak)是經由傳統習俗(Adat Perpatih)選出的氏族領袖,繼承「拿督」(Dato』)的稱號和權力。 在砂拉越,第三等砂拉越之星勳章(PSBS)沿革自布魯克王朝的同名勳章(MSS),佩戴者稱為「Dato』」;第三等翠鳥之星勳章(PGBK)的佩戴者稱為「Datuk」;功績勳章(DJBS)的佩戴者稱為「Datu」,三者皆譯為「拿督」。 「拿督」的配偶(元配)稱為「拿汀」、「拿督夫人」或「督潘」(在聯邦和其它州屬稱為「Datin」;在登嘉樓稱為「To』 Puan」;森美蘭的四位酋長夫人同樣稱為「To』 Puan」)。在正式的社交禮節中,女性必須「從夫姓」才能冠上有關的稱號,除非她的稱號是來自於蘇丹或州元首的冊封,而不是延伸自丈夫的權利。由於馬來 西亞的《國民登記法令》並不強制女性在婚後冠上夫姓(除了所有的華人、少數的印度人和少數的馬來貴族外,大多數的馬來人、印度人和土著並沒有傳統姓氏), 所以這項細節常常被忽略,或沒有嚴格的遵守。

 

在馬來西亞的榮譽制度裡,不同地區的「女拿督」會有不同的稱號,可能是「Datuk」(在聯邦和委任元首制的州屬,但不包括檳城)、 「Dato』」(吉打、彭亨、霹靂、玻璃市、森美蘭、登嘉樓、砂拉越和檳城)、「Datin Paduka」(柔佛和雪蘭莪)或「Datin」(吉蘭丹)。「女拿督」的丈夫除非有得到蘇丹或州元首的冊封,否則的話,並沒有任何的稱號。

 

        

 

        

 

代表人物:李宗偉, 成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