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對於五倍券的使用方式都理解嗎?根據政府的使用規定「振興五倍券不得找零」,簡單來說就是消費金額小於券面金額時不找零;消費金額大於券面金額時,客人理所當然要付清餘款。彰化一位客人買肉圓花了800元,拿出5倍券跟現金結帳時,店家不僅找錯錢還不斷碎念,讓她氣到想直接說:「不買了!」

網友在FB社團《爆廢公社二館》發文抱怨,她在彰化買肉圓時總共消費800元,結帳前事先詢問後得知,店家有收五倍券但不找零。身上沒有百元鈔票的原PO拿出「一張500券+1000現金」給店家,理應找回700元現金。結果店家神來一筆,竟然大錯亂找了300元給客人,原PO連忙解釋卻反被店家誣賴是要用券換現金。

無奈的原PO後來提出解決辦法,表示願意提高消費金額到1000元,直接用一張1000振興券付款。結果店家長篇大論抱怨5分鐘,連旁觀店員都跑來解釋客人沒有錯,但是店家還是不願意聽。原PO受不了直接改付現:「如果你不想收券,你還我,我拿現金給你!」只見對方揮了揮手表示:「不用!」原PO一肚子氣:「自己算術有問題不檢討、檢討客人…如果不會算術,你就直接說不收不就得了!」

網友無法理解300是怎麼找的:「老闆娘算錯錢了,就算不收五倍券,也是找200元現金」、「這已經不是券不券的問題了,不管怎麼算都不是找300啊」、「發現有幾樓的邏輯一樣障礙~政府就是發各種面額供消費使用,無法找零超過面額用現金補上而已。某幾個一直執著在版主有1000現金怎麼還給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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