謀殺李小龍的案情很複雜,促成他非正常死亡的恐怕不止一個原因,他的死很可能是多重謀殺的最後結果。其中關鍵的一環是投毒。李小龍死後,美國名人艾伯嘉即認為這是一起謀殺,兇手用的是一種草藥。這種草藥在人體死亡後迅速分解,可以順利避開法醫的藥理檢測。1995年,一本叫《李小龍之死》的地下出版物悄然上市,原作者聲稱對李小龍的死負責。

雖然李小龍的崇拜者力言其說荒誕不經,但書上所講的藥理與病理均與李小龍症候相同,其說似非空穴來風。其實要證實此書所說真偽很簡單,只要到曼哈頓查一下是否真有原作者其人,立便真相大白。奇怪的是,李小龍的親屬於弟子竟沒一個人去做這不過是舉手之勞的事。這件事交給私人偵探,其實也花不了幾個錢。問題很明白,有人寧願保持一個謎,而不願知道一個事實。

1998年,美國俄亥俄州偵破了一起藥物謀殺案,一個流浪藝人毒殺了一個單身婦女。為了繼承這個女子的巨額財產,藝人騙取了她的芳心,結婚之後,偷偷地給她吃了一種慢性毒藥。痴女體質迅速下降,經常頭暈,甚至幾次昏倒。終於有一天她發現了“丈夫”的秘密,激怒之下突然死亡。員警介入了調查死因,藝人的猴子把剩下的毒藥交給了員警,於是真相大白。順藤摸瓜,員警發現藝人已用相同的方法毒殺了幾個女人,她們均死於腦部病變,而且死後均因查無毒痕而被判為正常死亡。請大家注意一點,那就是:死者的後期症狀與李小龍驚人地類同!令人奇怪的是,聞知兇信的李家的平靜出人意外,好像發生的事與他們無關……令人奇怪的是,法庭傳喚了許多無關緊要的證人,卻偏偏不要陳先生出庭作證。

法庭問了許許多多無關緊要的事,卻偏偏不問李家是怎樣在七點之前就知道李小龍已經離開了人間!令人奇怪的是,法庭竟沒有把蓮達、鄒文懷、丁佩三個人的謊言列為案情偵破的突破點,全然不考慮他們各自隱瞞了什麼,共同隱瞞了什麼!而這此些,對於偵破上此案並非不重要!警方裝聾作啞,法官裝聾作啞,律師裝聾作啞——於是,李小龍的死就不了了之。大家感到奇怪嗎?

大洋彼岸一聲冰冷的槍響,傳來了李國豪死於非命的消息時,我就知道這又是一樁不了了之的千古疑案。李國豪明明白白地死於槍口之下,可是科技水準天下第一的美國警方,竟然無法判定兇手是誰。還有比這更奇怪的事情嗎?開槍的是麥西,槍來於總管,彈藥來於特技——三個人都有嫌疑,但都證據不足。於是,“法不責眾”,大家都走吧!警方認為,一種可能是槍裡裝了真子彈,一種可能是槍膛裡原有一顆子彈頭,空彈擊發射出了它。

  

警方至少漏掉了一種假設:一個彈頭從槍口上方塞進了槍膛。警方還可能漏掉了另一種可能:一個殺手用套了高級消聲器的槍襲擊了李國豪。警方無法判定,只好以死於非命論定,放過了三個嫌疑人,同時也放過了真凶。難道事情真的就那麼複雜,能難倒世界一流的美國警方嗎?

事情其實很簡單,任何一個武器專家都可以輕而易舉地解決這些難題。只要計算一下射程和穿透效果,就可以判斷這是不是一顆常規子彈。只要檢驗一下槍膛藥痕和彈道擦痕,就可以判斷槍膛裡是不是先有一顆子彈。只要檢測一下彈頭旋轉係數,就可以判斷彈頭是不是從槍口塞進去的。只要對現場槍聲進行聲納比較,即可判定這一槍擊發的是真子彈還是空彈。只要校對一下彈頭的射入角度,就可以判斷李國豪是不是真的死於麥西開的那一槍.

令人難以置信的是,警方無人想到這些、法庭無人想到這些、律師也無人想到這些……這是為什麼?沒有什麼可懷疑的——李國豪確實死於佈置周密的謀殺,其周密程度甚至不次於謀殺李小龍。李國豪本身並沒有什麼罪過,他的死僅僅因為他是李小龍的兒子。他受了株連。

李小龍,原名李振藩,1940年出生於美國加州三藩市,祖籍中國廣東順德均安鎮。他是世界武道變革先驅者、武術技擊家、武術哲學家、UFC開創者、MMA之父、武術宗師、功夫片的開創者和截拳道創始人、華人武打電影演員,中國功夫首位全球推廣者、好萊塢首位華人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