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有一些愛情,註定是無緣的結局,不管你多麼努力付出,愛得多麼深刻。
如果,愛上一個註定無緣在一起的人,不要鬧得不可開交,
不要埋怨誰,也別抱怨老天爺不長眼睛。

遇見了,就是緣分,愛過了,是美麗的緣分。
愛不能在一起,是兩個人的責任,是錯愛一生,是一種無法改變的結局。

1、把對方當成親人。

愛過了,動了心,但不得不放手。
放手了,是不會放心的,因為那份愛不會答應,那份情不會接受。

不管是什麼原因導致兩個人分手了,但千萬不要記仇,
因為仇恨會讓自己更加痛苦,並不會得到解脫。

做不了夫妻,就成為一種親人關係。
好像自己的兄弟姐妹一樣,常常聯繫,
甚至可以像親戚一樣,過時過節互相走訪,
讓身邊的人,也理解這樣的一份感情,
而不是故意“遮遮掩掩”,讓身邊的人,互相猜忌。

2、做普通朋友。

愛過的人,無緣夫妻,那也不要強行讓自己去忘記。
因為你越是要忘記一個人,越是認認真真在回憶過去的時光,
會陷入一個“感情循環”之中。每一次強迫忘記,結果又心痛一次。

就做普通朋友吧,彼此不刪除,不拉黑,
想起來的時候,聊幾句,知道對方過得好好的,就知足了。

當然,不要天天聊,不要時時刻刻記在心上。
慢慢讓感情淡化,直到有一天,想不起來,
或者想起來也不會心情激動,就好了。

結交新朋友,就會忘記一些老朋友,這是友情的規律,
因此做普通朋友,是把忘記的時間加長了,是讓心情平復的過程更自然一些。

3、做靈魂知己。

無緣夫妻的人,做靈魂知己,也許大部分的人做不到。
知己是隨時隨地可以聊天的人,遇到困難可以互相幫助,有心結的時候可以傾訴。

但是,真心愛過的人,做靈魂知己,是一份懂得,是一份安慰。
不要時時刻刻聯繫,而是做一個懂得對方心情的人,無言也溫暖。

徐志摩說:我懂你,像懂自己一樣深刻。
因為懂得,所以不再打擾,不糾纏。
只是把過去的感情,好好珍惜在心中,成為最美的記憶。

真正愛過的人,無緣夫妻,是情深緣淺,是天意。
千萬不要責怪誰,更不要自暴自棄,放縱自己,而是要珍惜緣分,記住對方的好。

要懂得,真愛一個人,是不圖回報,在希望對方幸福,
而不是以愛情的名義,去一輩子糾纏,一輩子佔有對方。

要懂得,真愛一個人,是可以做到“放手也是愛”,
當放手之後的某一天,你知道對方過得很快樂,就心滿意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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