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真的講得太中肯!
難得有兒子出來打臉自己媽媽
(也就是婆婆!)

所以說隊友的重要性,
就是必要時刻要出來坦的,
看是神隊友還是豬隊友就知道嫁的值不值了!

原文:

我是兒子~我要告訴全天下的婆婆現在離婚率會飆高~
你們要負起99%的責任,
當兒子的我剛好是佔到你家兒子的缺,
當初妳會生我還不是因為要告訴妳婆婆說:

老娘就是會生兒子。
不然就是妳跟妳老公爽的過程產生的,

我沒叫妳生下我,
所以妳可以別生,
基於妳照顧我養我,所以我會孝順妳。

但是重點來啦,
我老婆嫁給我妳是不是要互相尊重,
妳沒生她(老婆)沒養她,
妳憑甚麼要她對整家人做牛做馬,

當初妳婆婆要求妳虐待妳,
那是妳那個時代的封閉觀念,

現在年代改變了,
別每天在那邊「跟我以前比很好啦」
她是嫁給我不是嫁給妳家,
不爽就支付薪水,
進門不是一定要服從。

我跟她一起生活都要互相尊重更何況是妳們,
別她媽的不爽就針對我老婆現在社會講究的是互相,
不是食古不化 妳搞我老婆就等於在搞妳兒子

不能接受我老婆就在結婚前嗆說:
進我家門嫁我兒子我一定弄妳不然就別再結婚
後要求東指揮西的,
如果覺得我說的不對全天下的婆婆自己檢視一下幾點就知道:

一、
跟妳有血緣的人睡到自然醒不敢靠背,
媳婦睡到自然醒就會酸:
媳婦妳下來等吃早餐阿...等等

二、
媳婦的孩子吃三小、穿三小妳都要干涉,
我這個做爸的都沒說話了,麻煩妳閉嘴

三、
妳女兒結婚就要搬出去住,
妳兒子結婚就要一起住,妳哪來的標準

四、
妳女兒結婚禮數要照走,
妳兒子結婚就對方禮數很多很機歪,
妳哪來的標準

五、
別一直我對你老婆不錯了,
妳對她更好用小姑要求對待她,
做兒子也會看在眼裡

六、
給妳照顧孩子不是把孩子送妳,
就把妳自己的位置放在保母,
叫妳別做哪些事情就別做

七、
家裡的大大小小事情是平均分攤的,
妳媳婦不是瑪麗亞

法律給妳做參考,妳媳婦是排第六~~~第六

上面那五個關係沒了才會輪到她
如果真的遇到她還在妳身邊顧妳,
妳也是各種好事幹盡了我只能說:媽妳有福報
民法第1115條 : (扶養義務人之順序)
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時,
應依左列順序定其履行義務之人: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直系血親尊親屬。
三、家長。

四、兄弟姊妹。
五、家屬。
六、子婦、女婿。
七、夫妻之父母。

同係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者,以親等近者為先。
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義務 。

真的把她當家人,
妳兒子不是瞎子,
我們可以一家和樂的生活下去。

真的把她當仇人,
妳兒子不是瞎子,
老了她怎麼搞妳妳自己要撐住。

Refer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