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離過三次婚,但那又怎麼樣?我從來都不覺得離婚是對自己的否認,離婚只是對一段婚姻的否認,不是對我個人。身為女人,嫁錯了人,就要一直忍氣吞聲,委屈求全嗎?女人就不能有自己的選擇,就不能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嗎。

每個人都生而平等,無論男女,都有權利去決定自己想要成為的樣子,離婚的次數也不能成為衡量一個女人好壞的標準。
我在23歲那一年,嫁給了我的第一任丈夫,不到一年的時間裡,他就成了我的前夫,因為我發現他背著我跟自己的前任見面。
這種觸犯底線的背叛,是我無論如何都不能原諒的。
即便是後來他一直求著我重婚,我依舊沒有想要和好的意願,這種男人,我寧可單身也不會嫁。

02.
離婚以後,我單身了兩年,之後答應了一個大我兩歲的男人的追求。
這段婚姻只維持了兩年多,因為我發現,他是一個典型的“媽寶男”,結婚以後把婆婆接來跟我們一起生活也就算了,還事事都聽她的,家裡大小事都是婆婆說了算,那我算什麼?
身為一個男人,如果你不能發自內心的尊重你的妻子,覺得她跟你是平等的,她的付出不是理所當然的,那無論她怎樣努力,怎樣遷就你,你們的日子都不會過好。
看不到任何希望了,只能離婚了。
很長的一段時間裡,我都不再相信婚姻,感覺自己也不會再遇到愛情了,只想自己一個人過完一生算了。
直到遇到我的第三任丈夫,我才鼓起勇氣重新走進婚姻。

03.
可是命運啊,總是那麼喜歡跟我開玩笑,在我們結婚的第五年,我發現他有了婚外戀。
我當然不甘心,就一直哭一直鬧,問他,我到底哪裡不好,你要這麼背叛我。
他說了一席話,直接結束了我們的婚姻,他說:“你都離過兩次婚了,也不見得是什麼好人,難道還想再離一次?除了我,還有誰敢要你?”

呵呵,那我們就試試啊,看離婚以後,有沒有人要我,再說,有沒有要我關你什麼事?你這種男人,就適合一個人一輩子。
是啊,明明是他的錯,我為什麼要歸咎在自己身上?我們離婚只能說明我嫁錯了人,不能說明我不是好女人。

在我們中國,男人們總是喜歡把女人當成“貨物”,按一手貨、二手貨來劃分女人,我只想說,你們憑什麼?
婚姻遭遇不幸,嫁錯人,本身就已經很淒慘了,女人就別再離婚後否定自己,給自己施加壓力了,只要人還在,就有機會遇到對的人,就應該有勇氣去追求自己的幸福。
人這一輩子不就是一個追求幸福的過程嗎?只有能遇到對的人,晚一點也沒關係。
要知道,錯的人,都是在給對的人讓路,你不要灰心,一個人也要好好生活,遲早會有人來愛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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