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會有人貪心買下小一碼的鞋,只為了一時好看。
就像有人會將就一段不可靠的感情,只為了表面風光的婚姻。

愛情裡容不得將就,就像眼裡容不下沙。
寧可放棄,絕不將就!

沒人知道孫小美到底離過幾次婚。我懷疑她自己都忘了。
最開始,她的故事是「剩女」的標準版本。
四年前,她28歲,上班當著文秘,下班看看韓劇,愛吃垃圾食品,喜歡養仙人掌,給每坨仙人掌取了名字,沒事跟仙人掌聊聊天兒——她就是個沒心沒肺的普通女孩。

但在她媽看來,孫小美就是一殘疾人。
28歲的姑娘,沒談戀愛沒結婚,不是心理殘疾嗎?
有一天,老媽看她跟仙人掌聊天,急了。

老媽夠彪悍,直接在她家社區樓下開了小型婚介所,任何男人上門要求介紹物件,她媽都只推薦同一個女孩,孫小美。
她媽教育她:「要求別那麼高,將就一下能過日子的就好!你還真以為自己能嫁給玄彬李敏鎬啊?」
孫小美在老媽的淫威下,有一天先後見了11個男人,見最後一個的時候,臉盲症嚴重的她實在分不清誰是誰了,百無聊賴中,睡著了。

然後她遇上了一個在銀行工作的男人,看著挺老實的。她老媽很滿意,孫小美就和他領了證。
酒席、蜜月酒店什麼都訂好了,男人說「不好意思我還是只愛我前女友」。

孫小美還沒穿過婚紗呢,就成了失婚婦女。
她和那男人只上過一次床,也是她的初夜,結果懷孕了。
墮胎那天,她給男人發短信,對方沒回。

孫小美說,還好,我跟他不太熟,傷害值比較小。
孫小美第二次結婚,是和一個房產仲介,該仲介口才好,收入高,特別喜歡閱讀,最愛的文學名著是《少婦白潔》。
孫小美跟老媽說,這男人眼神是不是有點兒淫邪啊?
老媽說,人家眼神淫邪,你還皮膚暗淡呢,少挑剔了,差不多就行!

婚後六個月,孫小美的老公提出離婚,因為孫小美太不近人情了。
他提出換妻要求,她毫不猶豫就否決了,一點兒都不具備嘗試新鮮事物的熱情。
最近孫小美又跟一個男人鬧分手了。至於他們有沒有領過證,有好幾種版本。

有人說,他們在香港註冊的。
有人說,他們去民政局領證那天就大吵一架,差點兒打起來,以至於當天就分手了。
孫小美連他的名字都記不太清楚,也許叫汪洋,也許叫大海。
孫小美老媽罵她沒有誠意,太不上心。

她反駁:「你明知我最討厭邋遢的人,還力勸我嫁他。你沒看到他流鼻涕都擦袖子上,摳了鼻屎偷偷抹在桌子下面,跟他坐個火車,六個小時他有五個半小時在摳腳,另外半個小時在吃速食麵和雞腿,手都沒洗過。最讓我忍無可忍的是,他往我的仙人掌上掐煙灰、吐痰!我憑什麼要記得他的名字?」
孫小美的結婚史,就是一部荒誕史。
但我們周圍,在父母威逼下、輿論監控下、七大姑八大姨的催促下,受不了壓力,隨隨便便結婚的,又豈止她一個。

這樣「被結婚」的,明知不喜歡不適合,但是條件還湊合,就這麼過吧。
少數人,能把將就都將就好一輩子,還漸入佳境;而更多人,就這麼委曲求全地過著。

好在孫小美的故事近期發展得還不錯,她重新過起了沒心沒肺的單身生活。
之前她發的社群照片,朋友都不好回應,一張張自拍都灰頭土臉印堂發黑。
最近她發的照片,是春節剛去墨西哥玩兒的,臉都快笑爛了,她說那裡天很藍,路人都很快樂,仙人掌很多很多。

其實,不是反對婚姻,只是反對將就
就像我一女性朋友,年薪過百萬,一年花兩個月到處旅遊,明年要去英國遊學。
別人總勸她,既然有錢有閑,為什麼不找個男人結婚呢,人生豈不是更完美?

她答:「既然我有錢有閑,我為什麼非要找男人結婚呢?將就誰不會嗎?只是我不想
男人暴躁,忍忍就好了;男人花心,睜隻眼閉隻眼就好了;男人猥瑣,假裝沒看見就好了——我憑什麼呀!
旁人總說,你不要要求那麼高,把條件放低點兒。如果我降低要求,是因為我愛他,當然可以;我降低要求,是為了必須從眾,為結婚而結婚,那不是有病嗎?
搞定男人的招數誰不知道啊,但是我不想,目前也沒有男人配讓我這樣做。」

很多人會說,不願意將就,這就是她們沒男人的原因「寧為玉碎不為瓦全」。
曾經是美德,到了「剩女」這裡就成了人格缺陷。
為什麼就成了人格缺陷呢?
世上最不能將就的事,就是結婚。別將走散的人拼貼成婚姻,總會有人給你 「不將就」的幸福!
愛情不將就,婚姻不湊合,幸福才不會打折!

相信那個對的人一定會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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