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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陳如鬆

1

一對戀人在海邊漫步。

望著茫茫的海水,姑娘若有所思,問對方:“假如我和你母親同時落水了,你打算先救誰呢?”

“這…”小夥子不知所措。他抓了抓頭皮,隨即冒出一句:“當然先救未來的媽媽啦!”

姑娘“噗哧”一聲,笑了。

“未來的媽媽”:可以指未來孩子的媽媽——自己,也可以指自己未來的婆婆——他媽!

2

清早,耶穌在殿中講道。忽然闖進一群人,文士和法利賽人,他們拉來一位婦人,推至中央。

“夫子,她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這群人說,“按摩西律法,當用石頭打死。你看怎麼辦?”

若同意這些人的意見,便與他們無異;若不從他們,便違背神籍摩西頒布的律法。

面對咄咄逼人的攻勢,耶穌不慌不忙,答曰:“你們中間,誰沒有罪,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這些人面面相覷,啞口無言,從老到少,一個個灰溜溜地走了。

3

基督徒在世上,難免遭遇攻擊。“哼!就這樣,還信主呢,連我都不如!”言外之意:信主,就該如何;做不到,就甭提信!

基督徒真是苦啊!常常地,立誌為善由得我,行出來卻由不得我。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

於是乎,有人灰心退後,恨自己不爭氣,沒有好見證;有人懷疑自己是否真的得救,因自己不良善,攔阻了福音;…

4

基督徒,必須清楚兩點:第一,不義的你,憂傷痛悔,渴慕真光,蒙神賜基督的義;第二,你雖得救,但今生至死,也無法行出完全。

人若自己可以完全,耶穌便徒然降世;道既成肉身且受死,即說明人之無用。全部舊約指向的,正是這點:神守約,人背信!

信仰的潛臺詞,即在於承認人之無能。人若有能,何必信仰;科學若能解決全部問題,何必真理的信仰照明生命航程?!

基督徒既是義人,又不是義人;既是完全的,又是不完全的。明白這一悖論式的真理,即把握了信仰實質,即對神和自己有了信心。

5

“你是治理工人,你就該這樣”;“你是牧師、傳道人,你就該這樣”;“你是福音小組長,你就該這樣”…凡此種種,不絕於耳。

信仰之詰難不僅來自教外,主內亦形形色色。仇敵可謂無孔不入,利用各間空隙,借不同人物,發出別有用心的邪惡之聲。

信仰之要求,似乎在於人之“應該”;但人的“應該”,隻存在於真空神學。現實中的信仰,無法構築臆想中的絢美樓閣。

若按“應該”審判,無一人得生;道成就了聖約,人才得見生之曙光。神看重的不是“應該”,而是是否相信己的無能與神的全能。

6

人皆罪人,蒙恩者亦然。不要異想天開,企望人能行全律法;律法本不是行的,它乃一面鏡子,要照明敗壞無能之人的本相。

“行律法”:是一個偽命題,是不成立的。該命題的展開,即為:新約聖徒應去行神已籍祂兒子耶穌基督成全了的舊約律法!

神為我們立定了根基,那就是完全了律法的耶穌基督。神要我們的,不是得救的本領,而是在此基礎上的生根建造、與祂同行。

“行律法”:一個陰險的牢籠!意在否定“因信稱義”,意在挑戰神的全能,意在將信徒拉到自我成義、不用上帝救恩的可怕深淵。

不懼“信仰綁架”,不中仇敵詭計。認識自我,相信神拯救成全之大能。有神的話安定在天,有穩固的磐石在腳下,我還懼誰呢?!

作者:邏輯學碩士,黑龍江佳木斯大學學報編審。

審核:五木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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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健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