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夫離婚以後,我就自己帶著兒子生活。雖然在很多人眼裡,我是個單親媽媽,可是依然努力的打拚生活。孩子是我唯一的依靠,我也不相信愛情了,周圍人給我介紹我怕影響孩子都沒有答應。

我用前夫給的錢開了一家飯店,兩年後,生意非常不錯了。這個時候店裡來了一個廚師,他是個毛頭小夥子,可是他跟我說他已經當了三年的廚師長。我讓他給客人做個菜,人家直接退了,說太鹹了。

最後他不得不承認,自己也就剛剛從廚師學校畢業根本沒有經驗。我看小夥子可憐就把他留下了,跟著廚師長打雜。

哪知道,一段時間後,他就開始對我展開了熱烈的追求。我當然不同意,他才幾歲啊!可是自從有了他,再也不敢有喝醉酒的客人找我麻煩了。我同意跟他交往看看。

我們同居了,自從確定了關係,他就把自己當成飯店的老闆了。經常睡到日上三竿才起,也不燒菜了。就指揮著員工幹這幹那的。

同居了幾年,我們天天吵架,我要跟他分手。其實我知道他在外面也有了年輕的女人。可是他居然伸手問我要青春損失費,一開口就是10萬。他說要我把之前他給我弟弟的結婚份子錢還給他,那也就2萬塊,而且這麼多年,他吃喝都在店裡,我沒有管他要過一分錢。

我給了他5萬,他根本看不上。說知道我兒子現在飛黃騰達了在名企工作,如果這個錢我不給他,他就要我兒子身敗名裂。老天爺為什麼讓我遇到這麼一個無賴啊,我真是怪自己瞎了眼。

Reference:健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