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娟因為性格不合帶著2歲的女兒跟老公離婚了。婚後為了生活和撫養女兒,只能把女兒留在妹妹家讓她幫忙帶著。妹妹有個兒子,她一直想要一個女兒,所以對這個小外甥女視若己出。這讓淩娟也很放心在外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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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女兒到了上幼兒園的年齡了,淩娟就把女兒接到了身邊,她可以照顧得了了。可是女兒可能是不適應外地的氣候,總是鬧小毛病,弄得淩娟很頭大。妹妹知道後,二話不說叫淩娟把女兒帶回去,看著瘦了不少的外甥女,妹妹心疼不已。隨即表示可以幫忙繼續照顧孩子。這讓淩娟很不好意思,總覺得給妹妹一家的麻煩太多了。於是女兒又放到了妹妹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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淩娟後來認識了一個男朋友,男友比淩娟小3歲,從來沒有結過婚。對方的父母可以接受淩娟,但是不能接受淩娟的女兒。

對此淩娟很煩惱,她告訴了妹妹。妹妹很凝重的問淩娟是怎樣想的?淩娟說她肯定要女兒的,可是又不想離開男朋友。妹妹叫她好好的跟對方商量一下,如果還是不肯接受,但是淩娟又想跟對方一起。那女兒給她養好了,反正他們夫妻一直想要個女兒。只要淩娟捨得,捨得她女兒叫她做媽媽,而且以後不要後悔。叫她好好的考慮清楚,這值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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淩娟聽了,沉默了下來。後來這個訊息被男友父母知道後,一直叫淩娟同意。說這沒什麼不好的。說她妹妹肯定會淩娟的女兒好,加上她也可以經常去看女兒之類的。而男友是個孝子,他是希望他的婚姻可以得到父母的讚同和祝福的。男友說他尊重淩娟的選擇,如果淩娟要帶著女兒也可以,他可以和她一起努力等他父母答應。等,這個要等到什麼時候呀,看著男友父母堅決的樣子。淩娟不知道如何抉擇。

Reference:健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