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不成文女孩

“你說,他為什麼不喜歡我?我哪點不好,我改還不行嗎?”

“我都喜歡了他五年了,就是石頭也會被捂熱了吧!”

“趙默笙追了何以琛那麼久,不也追到手了嘛,我只要加把勁,一定可以拿下他。”

看了上面的話,你是不是會覺得這個姑娘很傻,又有著一股倔強和不甘心呢。這個傻姑娘就是我,確切的說,是曾經的我。我不知道現在還有多少少年少女像曾經的我那樣,正執著的愛著一個人,或者說正執著的感動一個人。

曾經的我,默默喜歡一個人,輾轉反複,猜測著他的心思,終於鼓起勇氣告白了,又華麗麗的被拒絕。

經過一段低靡期,下定決定在喜歡他的道路上策馬狂奔,於是屢戰屢挫,越挫越勇,死磕到底,心想著總有一天男神會被我的誠意打動。

經過我的不懈努力,終於有一天,幸運之神眷顧了我,男神發現了小透明的我為他所做的一切,心中感動萬分,於是挽起我的手,深情地對我說,“做我女朋友吧!”多麼美好又感人的結局!

但是,以上全是我的腦補。生活不是小說,而愛情也不是隻要堅持就會有結果的,男神依舊不喜歡我。

卞之琳《斷章》裡寫道,“你在橋上看風景,看風景的人在樓上看你。明月裝飾了你的窗子,你裝飾了別人的夢。”

人生是很奇妙的,你愛他,他愛她,她愛他,像一個輪回,兜兜轉轉個不停。你喜歡一個人的同時,往往也有個人在默默喜歡你。

我也有個喜歡我的他。他是個很好的人,我們也是很好的朋友。女生是最容易被感動的,對路邊可愛的小貓小狗都會愛心爆棚,更何況是一個喜歡自己的人日複一日的好呢?

我是真的被他感動到了,他見過我最狼狽的樣子,會認真的幫我帶早餐,會在我問題目的時候細心的解答,在我最醜的時候喜歡上我,卻一直堅持到今天。

閨蜜經常調笑我,要不就從了他吧。有時候,我也會想,要不就從了?可是下一秒又會立刻打斷這個念頭。

因為我只要一想到以後會和他手牽手逛校園,面對面吃飯,我就很鬱悶,完全不開心。如果兩個人在一起連開心都沒有,這根本就不是喜歡啊。我很感動,但我清楚地知道自己不喜歡他,我感謝他對我的好,但我卻不能將這份感動看作愛情。

喜歡一個人,就像嘴裡含著糖,一想到未來你的生活裡有他的身影,那甜味就會一絲絲滲到心裡。而感動卻不是這樣的,感動,是一廂情願的付出,如果付出的一方抱著要有所得的心態,結果往往會事與願違,最後感動不了別人,隻感動了自己,臨了了還要憤憤地來一句世道不公。

買東西的時候,如果一類商品有三種不同的售價,大多數人會選擇中間價格的,大家往往覺得價格最高的不劃算,價格最低的質量不夠好。

你的喜歡也是這樣的啊!當你想著要感動一個人的時候,你就已經放棄了自己的主動權,將自己的檔次整整降了一級。當一個人被你稱之為男神或者女神的時候,你的心裡多多少少會有點自卑。當你自卑地覺得自己配不上一個人的時候,你就只能上交你對他的好。而這種好是最廉價的,他那麼優秀,不缺你對他的好,你可以做到的,其它的迷弟迷妹們也可以做到啊。

人的天性使然,往往對不費力得到的東西不屑一顧。你對他的好,就像價格最低的商品一樣,隻會讓人覺得質量不佳。

一方因被感動而和另一方在一起,這本來就是一種被動的行為。付出的一方心想,我為你付出了這麼多,你不要負我。可是沒有誰規定付出了就一定會有回報,如果沒有回報,那就是所謂的辜負,這又何嚐不是一種道德綁架呢?

而接受的一方會有負擔,無端承受如此的深情,卻又無法回報以同樣的感情,內心會惶恐不安,這是再被扣上一頂“負心漢”的帽子,常常會生出疲累。

曾經的我是真的很喜歡男神,會找機會和他講話,會在表白被拒後再勇敢告白,會和閨蜜一直討論他,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我喜歡他。

可是,到後來,我漸漸發現他會點讚其他人的說說,卻從來不給我點讚。我再也進不去他的空間,也再看不到他的說說,到最後才後知後覺,原來我已經被他遮蔽了。

一腔情願的付出,卻換來了這樣打臉的結局。直到最後,我才明白他從來就不是我喜歡的樣子,當我發現他做的一些事是我所不能理解,甚至無法忍受的時候我對他的喜歡就在一場眼淚中結束了。

孤注一擲的喜歡,帶著盲目與不甘,最後也只能走向消亡。

親愛的,你可以去喜歡一個人,但別想著去感動一個人。因為感動和喜歡從來就不是一樣的,感動帶著自卑,帶著不甘,還帶著盲目。

如果你喜歡的人不喜歡你,那就早點走出這場單戀吧。換一個人喜歡,你那麼好,那麼美,總會有個正確的人在正確的時間出現,盼你餘生多指教。

謝謝閱讀!把一首小情歌推薦給你們——不完美小孩,希望每個不完美的小孩都能擁有一份最美的愛^_^

Reference:健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