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年前,我爸沒了,我媽改嫁到了他家。我媽第一次帶我去他家,他看見我,對我說,你好,我是王大全,你可以叫我叔叔,也可以叫我爸爸。

到他家後,我終於過上了正常的家庭生活。每逢節假日他都會帶我和我媽去旅遊,,也像其它父親一樣給我過生日,帶我去看電影。給我買衣服。把我當親生的一樣。我媽也一直沒和我繼父生育。

在我15歲那年我和同學談起了戀愛,還懷孕了,我媽氣急敗壞的打我,繼父不讓打,說事情已經這樣了,你打她也沒用。繼父讓我媽帶我去打了胎,又給了錢我媽,讓我媽給我好好補補。

18歲那年,我媽去買菜的途中遭遇車禍也沒了。之後我考上大學,都是他供我念書,給我錢,像我媽媽在的時候那樣帶我到處旅遊。大學的時候也有男生追,可是我發現除了他,我不願意再對其它男生好。我以為這是一個女兒對爸爸的依賴。

後來我大學畢業,想開個店,他知道後,給我卡上打了二十萬,這幾乎是他這幾年全部的收入。我打電話給他,他說怕我一人在外面,萬一有啥需要用錢的地方不用去求人。就當時是給我以後的嫁妝。

這嫁妝最後我收了,這成了他給我的彩禮,因為有一天,我發燒,他抱著我一直在路上狂奔,我看著的著急,我突然發現,我愛上他了。而他,也愛上了我的自立和善良。有一次,他腳崴了,我去照顧他,想著他年紀大了,身邊沒有人照顧不行,我和他說,我要名正言順的嫁給他,從此在他身邊照顧他。可是他不同意。我和姥姥姥爺說了,他們也不同意。

所有的親戚都說我們亂倫,但是我說服他,和我領了證。所有的親朋都沒有來參加我們的婚禮,但是,我們有彼此就足夠。

27歲,我懷了他的孩子,姥姥姥爺來看我,照顧我坐月子,雖然他們沒說什麼,但是我知道,姥姥姥爺已經接受了他。18年前,他收養了我,18年後,我排除眾議嫁給了他。我終於收獲了我想要的幸福。

Reference:健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