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宋明哲是我的第二個男朋友,和我經曆最多的一個。
那年我十七歲,因為我清楚的記得他剛好十八歲,還嘚嘚瑟瑟的說以後可以大膽的去網咖上網了。
宋明哲同學雖然成年了,但也沒什麼機會去網咖,因為那年我們高三,燈火狼煙的高三。
他家都是高材生,所以他也不甘於落後,玩了兩年開始正兒八經的學習。大概是有基因緣故吧,他成績提的很快,最後考了個一本,雖然學校不是太好但怎麼也是個一本。
成績出來那天,我們幾個玩的好的出去聚會。玩到很晚,每個人都醉醺醺的。我跟發神經似的,突然跳到宋明哲面前說我喜歡你。
說我喜歡你,那種感覺很美好,即使最後被拒絕也覺得美好。就像射一支箭,拉滿弓射出去就好,管它中不中。
他楞了一下,然後笑起來,勾住我的脖子說:“雙喜臨門啊今天。”
其他人開始起鬨,拍著手說,接吻接吻。
宋明哲擺擺手說,好啦。然後托住我的臉親了下來。我整個人都蒙了,我和前任只是拉過手,這是我的初吻,嘴裡滿是啤酒的味道,我第一次覺得原來酒味也沒那麼難聞。
射出去的那一箭,正中靶心。
2、
我和宋明哲做過一年同學,剛開始不能說太瞭解他。就是一見鍾情吧,他是我喜歡的型別,乾乾淨淨的,帥帥的。
女生就是容易犯花痴的動物,喜歡一個人就願意為他做任何事,只要自己能做到。
所以大學裡我經常坐11個小時的硬座去看他,並不覺的有多委屈,反而是滿滿的幸福,想到終點就是他的城市。
學校附近的東西都很便宜,每次去我總是買一大袋好吃的特產帶給他,趕火車拎著袋子滿頭汗也不覺得辛苦。
他說一句辛苦啦媳婦,我就笑的真花似的。
我總是關注他那邊的天氣,叮囑他多穿衣服。有時候說多了他也會煩,說一句行啦知道啦,我又不傻。
一句話不能重複三遍,他會煩,這是我摸到的規律。並且安慰自己,如果是我也會煩的。
只是某天在網上看到一則話“小的時候我們總愛問爸爸,這是什麼啊那是什麼啊,不論問多少遍爸爸都會耐心的回答。所以當父母老了,老是記不住事,一次次問你的時候,請你不要覺得煩,因為當初他們也是這樣一次次的回答你。”
當時我想,愛你的人是不會覺得你煩的。我掩耳盜鈴,不敢把這安在宋明哲身上說。
3、
我和宋明哲學的同一個專業,想著以後去一個城市能在同一家公司上班。
畢業的時候他的論文老是不過,他貪玩,荒廢了不少。我就幫他查資料,差重,最後勉強過了。
畢業後一起去家鄉的城市,那時候窮,沒錢,和別人合租了一處房子,旁邊也住著一對情侶。
我們收拾好自己的房間,躺在床上,他很快就睡了。我摟著他,感覺很安心。心裡想著掙幾年錢,付個首付有個屬於自己的窩,然後兩個人一起還貸款。柴米油鹽的,只要是兩個人就好。
後來我發現他經常和一個女生聊天,兩個人發些好玩的表情包。
他和那個女生聊天的時候時不時的笑,那種發自內心的笑。那一刻我突然很絕望,也覺得很悲哀。因為我很久都沒有見到他對我那樣笑了。
當時我在心裡想,如果我離開了,希望他會是和那個女生在一起,因為起碼她能讓他那樣的笑。
我問她是誰,他說就是一同學,以後別偷看我的手機。
我很生氣,然後兩個人就開始吵架,各自倒頭睡去。
第二天他一早就去上班了,下班了一臉疲倦的回來。
他躺在床上不說話,我雖然還在生氣但還是問了句怎麼了。
他看著天花板,說,“記得高二會考的時候,我們一幫人坐大巴去別的學校考試。車上有個人說,哎,從一個監獄挪到另一個監獄。一車人鬨堂大笑,說他形容的真好。”
他眼睛紅起來,“而現在,我是多麼的想念它。”
第一次見他這樣沮喪難過,大概是工作上遇到了很難的事情。我心疼他,氣消了大半,摟住他的頭,輕聲說,沒事的,會好的。
對他說,也對自己說。
4、
我和宋明哲的事我一個初中的閨蜜都知道,什麼事我都給她說。
閨蜜說,“兩個人在一起,不能一方總是付出,愛情是相互的。”
我說:“他會知恩圖報,浪子回頭的。”
閨蜜說:“那樣你會很累的。”
我說:“是累,沒事我不嫌累。”
閨蜜給我發了一個白眼,說:“您老真偉大。”
我不知道我在堅持什麼,我大概是捨不得我的青春,更捨不得他。
相安無事了一段時間,五一假期的時候他回老家,因為公司有點急事我加班沒回去。
加班到很晚,我們租的小區有點偏,我快到小區門口的時候,一個人突然竄出來,搶了我的包就跑。想起網上那些殺人事件,我也不敢追,嚇得趕緊上了樓。
鑰匙在包裡,我敲門,隔壁情侶男生給我開的。
男生問:“怎麼了,慌慌張張的。”
我見有人在了,心情平複了不少,說:“包被人搶了。”
男生很吃驚,問我:“你人沒事吧。”
我說:“沒事。”
我借了男生電話打給宋明哲,他問我怎麼用男生的手機打的。我說,包被小偷搶了,手機在裡面。我為了不讓他擔心,語氣很淡。
他哦了一聲,說:“下次小心點。沒事就掛了吧,明天再買個手機。”
我站在陽臺上打的,外面淅淅瀝瀝下起來雨,我說:“下雨了,多穿點。”
他說:“嗯,知道了。”
我還手機的時候,在門前聽到男生對她女朋友說:“這片治安不太好,隔壁小月手機被搶了,明天我給你買個防狼噴霧,以後出門注意點。”
我鼻子一酸,還了男生手機趕緊跑回房間,哭了出來。
愛情這種東西,愛不愛,其實你心裡知道。
5、
宋明哲假期過完回去的時候,我已經不在了,我帶走了自己所有的東西。
我不知道他看到空蕩蕩的房間的時候是什麼樣的心情,是什麼樣的表情。
我也不想知道了。
我隻想辭完職,然後去個安全的城市,再沒有找到攜手餘生的那個人之前,所有的安全感都要自己給自己。
除了身上的贅肉想長在別人身上之外,其他的都不想放在別人身上了。這大概就是既灑脫又成熟的生活標誌吧。
《匆匆那年》裡說,誓言這種東西無法衡量堅貞,也不能判斷對錯,它只能證明,在說出來的那一刻,彼此曾經真誠過。
而我大概隻想證明愛過,然後去過新的生活。
Reference:健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