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不拿彩禮錢,休想和我女兒結婚,至於孩子,馬上打掉”丈母孃說。”我辛苦養大的女兒,不可能就這樣白白的給了你,必須要拿10萬元的彩禮錢,如果不拿出來,以後在婆家生活,婆家會看不起我的女兒,覺得她是不花一分錢倒貼的,以後的苦日子有的受。彩禮錢我並不會據為已有的,會當做嫁妝一樣給女兒陪嫁,以後就算你對她不好,也有這筆錢在,可以備不時之需。”丈母孃說。時間:晚上8點。

地點:某咖啡廳。

性別:男。

年齡:28歲。

講述者:文軒。

本文為原創,請勿抄襲,作者:婚姻情感交流。

”我和女朋友是在上大學的一次社團活動課認識的,見到她第一眼的時候,就被她深深的吸引了,我告訴自己,這輩子非她不娶。以前對於一見鍾情,我一直都是不屑一顧,輪到自己的親身經歷,我是深信不疑。”文軒悠悠的說著。

“她長的很漂亮,面板白皙,身材高挑,又大又黑的眼睛似乎會說話,一頭棕色的長卷發恰到好處的直達腰間,她的舞蹈跳的非常好,每次只要有她的演出,我都會去觀看,也正因為如此,她的身邊從不缺男孩獻殷勤。”文軒若有所思的說著。

“那麼優秀的女孩,宛如仙女下凡,你是怎麼贏取她的芳心呢?”我問。

“我這麼平凡,她哪裡會注意到我呀。”文軒笑了笑,繼續說道。

“我有幸與她參加學校組織的志願者活動,我們是在那次活動上認識的,若不是有那次活動,我想這輩子我們都不會有交集,以前,我只能遠遠的看著她,她的一顰一笑,無時不刻的牽動著我這顆撲通亂跳的小心臟,那時候的我,說白了,就是單相思”。文軒微展眉頭。

“自從我們認識後,我就小心翼翼的與她相處著,從來不敢在她面前表現出我的小心思。時間久了,我才得知,雖然她有很多追求者,但至今仍然是單身,我心中竊喜,知道自己有機會了,然後的然後,經過她的層層考驗,我終於成為了他的男朋友。”說到這,文軒嘴角上揚。

“大學畢業後,我們並沒有像其他同學一樣,讓畢業季成為分手季,而是留在了同一座城市發展。”文軒說。

“雙方公司週末和節假日放假,我們會相約去周邊旅行,到處走走看看,我一度覺得自己是生活在蜜罐子裡面的人,幸福的要死。然而,就在我們彼此的工作上升期時,她卻懷孕了,但她並不想要這個孩子,覺得孩子來的不時候,想趁彼此都年輕,好好打拼,在這兒買套小戶型的房子,也算是有個歸屬了,我捨不得她去做手術,第一次知道要當爸爸了,心裡總是很激動的,我想要這個孩子,跟她提出了回老家結婚,我養她和孩子,日子雖然過的清貧點,但是總會有苦盡甘來的一天。”文軒皺了皺眉頭。

“她在我的勸導下,也同意了暫時放棄工作,先回家結婚,我很高興,於是,趕緊將這個好訊息告訴身邊的親朋好友。理想太豐滿,現實太骨感,當我提著一大堆禮品登門去她們家提親時,準丈母孃卻將我推出門外。”文軒低下頭。

不拿彩禮錢,休想和我女兒結婚,至於孩子,馬上打掉,這句話是她媽媽跟我說的,我現在還記得很清楚,她媽媽要我拿出10萬元的彩禮錢,可我現在根本就拿不出那麼多的錢,畢業才工作不到兩年,家裡父母都是老實巴交的農民,靠著一母三分地,背朝黃土臉朝天的生活,為了供我上大學,他們已經傾其所有了,我怎麼忍心跟他們要錢?”文軒一臉的無奈,只見他嘆了口氣。

“她媽媽說,自己辛苦養大的女兒,不可能就這樣白白的給了我,必須要拿10萬元的彩禮錢,如果不拿出來,以後在婆家生活,婆家會看不起她的女兒,覺得她的女兒是不花一分錢倒貼的,以後的苦日子有的受。又說那個彩禮錢她並不會據為已有的,會當做嫁妝一樣給女兒陪嫁,以後就算我對她女兒不好,也有這筆錢在。雖然我再三的承諾我父母和我家都不會,但是她媽媽依然不做任何讓步,還舉例說了她們家某個親戚女兒的事兒。”

“你女朋友的態度呢?”我問。

“這件事上,她覺得她媽媽都是為了她好,她說按照她媽媽的說法做。”文軒低著頭,看的出來他情緒很低落。

自古以來,中國就有嫁女兒男方給聘金的說法,現如今,彩禮錢不知不覺中成為了聘金的替身。十個手指都有長短,每個地方風俗不一樣,比如,某個北部地區的,結婚前,男方就要在結婚的前一年向女方提親並送上彩禮錢,關於彩禮錢也有很多顧忌,大家都講吉利數字,自然的就有了萬紫千紅一片綠,而6和8也是吉利數字的代名詞,某個南部地區,嫁女兒由男方出錢,女方用男方拿出的錢置辦嫁妝,有的父母在家庭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還會給女兒單獨封個壓箱錢,還有某個較發達地區,嫁女兒只需要男方出點聘金,女兒直接去男方家辦酒席,而女方家連酒席都不用辦······今日話題:文軒丈母孃的話您認可嗎?對於彩禮錢是否應該給?怎麼給?歡迎大家在評論區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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