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根據網友口述整理,圖文無關

和林輝戀愛那年,我21歲,當時年齡小,覺得愛情只要有愛就行了,錢啊,車啊,房子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愛他,他也愛我。

我們相戀一年後就同居了,租的房子特別的便宜,一個月五百塊錢,沒有空調也沒有暖氣,夏天只能扇風扇,冬天只能多蓋幾套被。

我跟林輝說了好多次,多花點錢租個好點的房子,至少不用受那麼多的苦,可他卻說,“親愛的,咱們還得攢錢買房呢,現在雖然苦點,可以後就會幸福了。”

住了一年我實在是受不了,就跟他說租房子的錢我一個人出,不用平分了,他這才同意,我們又租了一千二的房子,水電費都是我在付。

當時我也是輕信了林輝的花言巧語,明明他那麼渣,我還尋找各種各樣的理由為他開脫,相信他是愛我的,直到發生了那件事,我才下定決心跟他分手。

我是做銷售的,業績忽高忽低,三月份的時候突然賺了一萬塊錢,這對我來說簡直就像是天上掉餡餅,從獎金發下來那天,就一直傻樂,想著怎麼給林輝準備驚喜。

想來想去,我花了五千塊錢給林輝買了他心心念唸的手機,然後在逛商場的時候又給自己買了瓶香水,八百塊錢,雖然有點貴,但一想到自己賺了那麼多,咬咬牙就買了。

我把手機送給林輝時,他特別高興,抱了抱我說,“親愛的,你對我真好。”我見他心情好就拿出了香水,他當時問了句多少錢,我也沒在意就說八百,結果林輝就急眼了。

“你怎麼能那麼敗家呢,把錢存起來買房買車多好,非得買這八百塊錢的香水嗎,趕緊把剩下的錢給我,十幾塊錢的香水不能灑嗎,非得那麼虛榮,簡直就是有病。”

我愣愣的看著他氣急敗壞的樣子,可給他手機的時候他也沒說我敗家啊,難道買個香水就錯了,那一刻我是真的傷了心,轉身就去房間把行李收拾好就走了,他也沒攔著我。

還是在賓館住了一夜,第二天我就跟林輝提出了分手,他跪著求我,我雖然一直哭卻還是選擇了離開,但願他能找到不敗家的女人。

Reference:健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