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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樂薇分手後繼續跟前任保持密切的聯系,可以說是隨叫隨到,喝酒醉了讓他送她回家,參加聚會,還要邀他一起盛裝出席,連上次搬家,也讓他吆喝一幫兄弟,過來忙了一個中午搞定。他們沒有手拉手,但是依然心連心。

更令人驚歎的是,樂薇找了新男朋友,還要讓前任一起過來吃飯,吃過後問他的意見,儼然把前任當孃家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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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樂薇的新男友發現了他們之間的關係。樂薇說,我們現在只是朋友啊!

樂薇的新男友說,如果他是你的男性朋友,青梅竹馬的,那我尊重,可是他時時刻刻像個影子一樣地跟著我們,我反感,你是我的女朋友。你的感情應該全部屬於我,如果他還要跟著,那我們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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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薇說:我雖然不愛他,但是談了那麼多年,還是有感情的,所以捨不得自己和他完全斷了聯系。他對我那麼好,我也不想讓他傷心啊,分手以後,我們又不上床,只是做朋友的啊。現在我們還經常見面、聊天,有事情一起分享,做個朋友沒什麼啊!

大城說:分手的時候,我真的心如刀割,但是她還願意和我保持聯系,我真的好愛她,以後也許她還會回到我的懷抱吧,那就聯系吧,這樣至少我還會有可以複合的幻想吧,可是,真的,有時候,看著她開心的樣子,多想吻她,卻只能傻站著,告訴自己沒有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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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娘說:

大多時候,提出可以聯系的一方多是主動提出分手的一方,糾結是否刪掉資料的一方多是被分手的一方。樂薇為什麼願意聯系著?還不是因為他在情感中佔據主動權?他要留著備胎,留待他用。而另一方還不是抱著幻想?所以他們都頭上頂著“友情”的名義,繼續進行著曖昧的交往。

這哪是什麼友情,這明明是強勢的一方在強取豪奪弱勢一方的情感和自由,盡管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然而這是自私的滿足,和殘忍的傷害!不出局的人不會懂。

你問我,分手以後,是否還可以做朋友。我說誰都可以,只有你不可以,不是我不能釋懷,不是我不夠大度,是我不想你再繼續操控我後面的人生!被分手了,談不上沒有尊嚴,但是,再聯系,就連骨氣也沒有了。

Reference:健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