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已經三十二歲了,之前離過一次婚,和現在的老公是經過相親介紹認識的,本來不喜歡他,他又矮又醜,只不過因為我離過一次婚而且歲數也不小了,還帶著個拖油瓶,只好委屈嫁給他了。

他家很窮,連娶我的錢都是跟朋友借的,這樣的男人真沒用,白在世上活了這麼多年,連娶媳婦錢都沒賺到。如果不是我年齡大了,而且帶著個拖油瓶估計這個矮醜男會打一輩子光棍。

​媳婦是用來慣的,不是娶來當傭人的。況且我從小到大就沒幹過活,而且我家境也不錯,所以嫁到他們家我才不會幹活。只不過這老公終於做了一次對得起我娘倆的事,可惜婆婆一直反對。

今年夏天的時候,老公開著他那又破又爛的二手車,載我們去他親戚家吃酒。誰知在半路上遇到一個逆行駕駛的傢伙與我們相撞,結果老公被撞死了,婆婆和公公坐在後面傷勢不大,我蠻倒黴的,臉被劃破了,兒子幸運沒什麼問題。

​後來處理結果是人家負全責,人家陪了六十幾萬,再加上老公身前買的保險,總共加起來了八十萬。本來是件好事,老公身前沒什麼成就,死後還給我留下這一大筆財產,讓我很開心。可是婆婆卻只給了我十萬,說我既沒有給他家生個一兒半女,又不會做家務,配不上分一半財產。

​我說我和他是合法夫妻,有繼承死鬼老公一半財產的權利。況且我已經被毀了容,再找個男人肯定不好找,而且還帶著個孩子要撫養。可可惡的婆婆就是不聽,說如果我再堅持要一半,連十萬都不給。大家說我婆婆壞不壞?我怎麼這麼命苦啊……

Reference:健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