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一15歲女孩開學沒到校,竟是被父母拉去訂婚換彩禮錢…..
把愛情當做一場生意,進行買賣,在現今社會反響強烈,特別是在一些偏遠山區,愛情買賣從原來的暗處逐漸轉到明面,而這種畸形的愛情,給社會帶來的多是不可挽回傷痛。
面對,這場愛情交易,有無奈,有悲傷,有病痛,有傷害。而這一切的始作俑者其實就是我們自已。感情是兩個人的事情,婚姻是兩個家庭的事情,而千千萬萬家庭問題 ,就是一個社會問題。然而,我們最需要做的就是扭轉腐朽的傳統思想。讓愛情真正走向幸福。
我們可以物質貧窮,但我們思想不能貧乏。物質可以通過奮鬥去解決。思想一旦出錯,後悔晚矣。
二,想買就能賣而針對本文提到的15歲女孩訂婚換財禮的事件,其是已經走向了違法邊緣,我國《婚姻法》對訂婚問題沒有作出明確規定,但是《婚姻法》第2條和第3條卻規定,我國實行婚姻自由,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為未成年人訂立婚約的行為,我國法律卻是明確禁止的。其中《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5條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允許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結婚,不得為未成年人訂立婚約。”父母和其他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的,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所以愛情不是你想買就能賣。愛情交易,請各位有此波動的家長,三思三思在三思,也許你正在走向違法之路。面對法律,人人公平。沒有身份區別。
Reference:健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