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語錄:有時候就是這樣的,重要的東西有時會遲來一步,無論愛情還是生活。你眼中的喜歡不等於合適,也不等於在一起。

《前度》裡有一句話說:

我們也是長大以後才明白,最終陪我們到白頭的也許並不是那個我們傾其所有喜歡過的人,而是一個各方面都合適的人。

可能每個人都會遇到一個愛而不得的人吧,相比於最初得不到時的哭天搶地,後來的我們漸漸變得平和,開始接受生命裡的不可得。

我們悄悄把那個人放在心底,然後在餘下的這一生,開始嘗試著接受其他人,接受那個對我們而言更合適的人。

我們只有在經歷過幾次相愛和離別之後才知道,原來喜歡、合適以及在一起並不是一回事。

1. 喜歡是乍見之歡,久處仍怦然

喜歡一個人是什麼感覺呢?

是即使周圍人山人海也總能夠第一眼就看見對方;是微信聊天時的滔滔不絕以及見面後的欲言又止;是即使心裡放棄了一千次,也會在看見他之後再奮不顧身。

除此之外,喜歡一個人就會有與他共度餘生的強烈願望,你會希望牽著他的手看遍世間所有風景,你會希望每天清晨睜開眼就看見他熟睡的臉龐,你也會希望無論這一生貧窮還是富有,都能夠執子之手,與之偕老。

喜歡是電石雷火的迸發,也是無論時間過去多久,再看一眼都想要擁有的堅持。

2. 合適是你來我往,聽得懂和聊得來

其實在很多時候,我們喜歡一個人可能只是被他身上的某個特質所吸引,遇見他之前,你對於另一半有很多標準,可在遇見他之後,他成了所有標準。

因為喜歡,你可以不考慮其他因素,對你而言,喜歡這件事只和他這個人有關,即使他不喜歡你,但你就是喜歡他。

可合適則意味著磨合,意味著相處以後找到一個彼此契合的點。

合適其實要比喜歡難的多,合適不僅僅意味著門當戶對,勢均力敵,它更意味著兩個人能夠你來我往,你們聽得懂對方,也很容易能夠聊得來。

3. 在一起是抽絲剝繭之後的慎重決定

其實,喜歡和合適或許都會成為在一起的理由,無論你們在一起的理由是什麼,我都希望你是發自內心的誠懇和堅定。

和一個對的人在一起並不容易,所以我總覺得,“在一起”這三個字才是愛情的最高形式,因為那意味著,你們彼此執著而勇敢,你們無畏於未來的風雨,你們終於從一個人,變成兩個人。

但是親愛的,沒關係呀,畢竟地球是圓的,無論有多難,我們都會遇見那個剛剛好的人,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

Reference:健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