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是警校認識的,老婆是校花。我們在運動會上認識,然後慢慢熟悉,自然而然地在一起了。

畢業後我去部隊當兵,她則通過考試當了一名警察。她勸過我跟她一起考警察,我拒絕了,當兵是我的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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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慮到我們就要分隔兩地了,非常捨不得,所以剛畢業我們就領證了。

她每天去查案,而我正式成為一名人民解放軍。剛開始我們還非常恩愛,經常打電話,發微信訴說彼此的相思之苦。

兩年後,我從義務兵轉成士官,開始自己帶兵,妻子因為工作出色升職了。我們都越來越忙,聯絡也就越來越少了,我們都發現了這個問題,她勸過我讓我轉業回去,我也勸過她辭職過來部隊的家屬院居住,可是我們從來都沒有妥協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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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後來衝我發火了,說她也是個女人,也希望丈夫天天陪在身邊,累了能有個人給她依靠。這些年來我除了每年有二十多天的假期,其他時間都沒在她身邊。很多時候連電話都打不通有事情想找個商量的人都沒有。

我也知道對不起她,可我的工作不允許。

她發火之後我們整整三個月沒有聯絡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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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天她給我發了一條資訊說,你找個時間回來一趟,我們離婚吧。

我立刻回她,我想了很久很久,從我們認識那天一直到現在。我發現我虧欠她太多了,我們之間除了在學校那兩年經常在一起,後來結婚了加起來在一起的時間都沒有半年。

她應該值得更好的,她每天工作那麼忙,有時候白天黑夜的加班,應該找一個能照顧她的人,而不是我這樣有時候連電話都打不通的人,她值得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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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是她想要的,我願意離婚,放她走……

Reference:健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