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無憂花開  編輯:張明媚 圖片:東方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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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4日,加拿大籍華人劉元斌將結婚兩年的妻子連砍265刀致死,而這一天,剛好是這對再婚夫妻結婚兩週年紀念日。此案系溫哥華當年最為轟動的惡性殺人致死案。2016年10日,加拿大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目前正在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溫哥華所在省)最高法院進行二審,被告劉元斌將面臨二級謀殺指控!

究竟是什麼樣的矛盾,讓一個理工科出身的“宅男”,在結婚紀念日當天對美麗嬌妻痛下毒手呢?本刊加拿大特約記者在長達3年的時間裡,先後採訪了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律師、朋友以及受害人的家屬、朋友,基本還原了事情的真相……

溫哥華我來了,北京女高管要過好人生“第二春”

有些人喜歡在一閃念間決定一些事,因為在他們的心裡認為這是機會。2011年的3月,在北京一家大型企業做高管的李婷,就這樣用她的“閃念”,給自己的後半生埋了一顆危險的雷。

時年35歲的李婷是標準的“白富美”,她出生在天津,父母都是知識分子,有一個比自己小3歲的妹妹。李婷從小到大都能力出色,如果一定要說她的人生有什麼不如意,那就是經歷過一次失敗的婚姻。不過李婷與前夫都是有涵養的人,兩人和平分手,並未有太多心力交瘁的感覺。離婚後,李婷將孩子交給父母照料,一心一意在北京打拼。幾年下來,不但升任公司高管,還在北京買了兩套房子和一輛豪車,穩穩地紮下根來。事業有成,身材姣好、五官精緻,李婷身邊,從來不乏追求者,但她對身邊出現的異性朋友一直都無法“來電”。2011年3月,李婷在一個交友網站上邂逅了遠在加拿大溫哥華的劉元斌。儘管未曾謀面,但劉元斌的“條件”已經深深“捕獲”了李婷的芳心,兩人迅速熱戀。

據李婷的好友馬嘉回憶,得知李婷正與加拿大籍華人在網上談戀愛,她第一個反應就是提醒李婷小心碰到騙子。李婷深以為然,於是要求劉元斌發來能證明自己身份的東西。沒想到劉元斌不但發來了自己的護照影印件及在加拿大的各種生活照、與父母家人的合照等,最後,連他父母在國內的房產證和地址都發來了。馬嘉看到李婷從網上轉發過來的這些“證據”後不好再說什麼,只能勸李婷多想想,畢竟隔著千山萬水,身份可以是真的,心呢?

但李婷的想法和馬嘉正相反,她對好友說:“他能不避諱地把家裡所有資料全發來,這就是真心。”劉元斌的做法,不但打消了李婷的疑慮,還加深了李婷對他的好感,覺得這個人很實誠。她開始全身心地投入到這段新的戀情當中。

得知李婷有了新的男朋友,家裡人也替她高興。李婷的妹妹李好在接受加拿大媒體採訪時告訴記者,2011年12月,劉元斌與李婷相約同遊普吉島,還將旅行的照片發到朋友圈裡,這是李好第一次看到這位“姐夫”的樣子。李好相信姐姐在婚姻上吃過一次虧,是不會允許自己在同樣的河流裡再次溺水的。2012年5月,李婷和劉元斌在北京登記結婚,3個月後,李婷如願帶著女兒一同飛赴溫哥華定居,入住劉元斌位於列治文的寓所。

李好告訴記者,姐姐當初為了減輕丈夫的生活負擔,避免因為自己和孩子的到來給他造成過大的生活壓力,在去溫哥華之前,將自己在北京的一套房產賣掉,帶著鉅額房款及自己所有積蓄來到加拿大。同時,她還將北京的另一套房產出租,用來補貼家人在加拿大的開支。

豐滿理想撞上骨感現實,那一地雞毛的愛情和生活

可能李婷怎麼也沒想到,踏上溫哥華的土地,竟是她鬧心生活的開始。2013年9月,正在上班的李好接到姐姐李婷的微信:“我被劉元斌趕出家門了。”李好大吃一驚,忙在微信裡問她是怎麼回事。好強的李婷卻不肯多說什麼,但李好還是明顯感覺出姐姐的無助和絕望。相隔萬里,焦急的李好迅速通過微信聯絡姐夫,問他為何要這樣做,她哽咽地在微信中懇求劉元斌:“在加拿大,你就是她唯一的親人,不管發生什麼事你都不該把我姐趕出家門。”很快,劉元斌回覆李好,向她道歉,表示會馬上接李婷回來。不過,在微信中他也向李好抱怨:“你姐太強勢了,一點都不溫柔。”李好只得安慰劉元斌:“我姐就是脾氣急,人是好人。”

那天晚上,李好失眠了。她不敢把這些告訴父母,怕他們擔心,但她心中開始暗暗後悔,覺得如果當初能更多地接觸和了解一下,或許就會幫助姐姐做出更清醒的選擇。

那麼,這個讓李婷萬里投奔的男人到底是什麼樣的身份呢?記者在走訪中瞭解到,劉元斌1973年出生於浙江省杭州市,父母親均是科研工作者,他還有個比他大四歲的姐姐。1994年,劉元斌大學畢業後進入廣州中國電信工作,後來認識了在同一部門工作的首任妻子。1997年他申請移民加拿大,獲批後2000年3月抵達渥太華,進入北電網路(Nortel Network)任驗證工程師,年薪是5.6萬加元,同期他申請妻子到加拿大團聚。但2002年妻子到達後不久,他卻慘遭公司裁員,只得硬著頭皮重新到當地大學進修學位,其間經濟上的壓力可想而知。2010年,畢業後的劉元斌幾經努力終於在溫哥華的Western Union找到軟體品質分析師的工作。他希望當時在蒙特利爾工作的妻子能與他同來溫哥華,但妻子拒絕,兩人產生分歧,最終在2011年2月離婚。唯一的兒子隨妻子生活。

離婚1個月後,劉元斌在網上和李婷相識。此時的劉元斌,已是來加拿大這麼多年以來狀態最好的時候:工作穩定,收入也說得過去。與李婷談戀愛,除了填補離婚的空窗期,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劉元斌覺得自己可以承擔得起養家的責任了。

劉元斌的律師告訴記者,蜜月期過後,李婷對劉元斌越來越不滿。畢竟李婷在國內就已經擁有了優裕的生活和比較高的社會地位,而來到加拿大後,她曾經擁有的一切全部歸零,連吃住都達不到她的承受底線。劉元斌在加拿大隻是一個普通的工薪階層,相當於國內的“屌絲”級別。為了給李婷一個穩定溫暖的家,他從父母手裡借了1.3萬加元,加上自己的積蓄5萬加元,在列治文首付買了一個小小的公寓。短暫的新鮮過後,劉元斌很快進入正軌,上班還房貸。而李婷還得經常拿出自己的錢貼補生活,這讓她心理失衡了。尤其是婚後不久,公婆來加拿大探親,一家三代長期住在並不寬敞的公寓裡朝夕相處,彼此產生了各種不適。

據劉元斌回憶,2013年8月的一天,李婷想洗澡,發現婆婆將熱水器裡的熱水全用完也沒繼續加熱,忍不住發脾氣,兩人大吵起來。夾在中間的劉元斌為了息事寧人,只得帶著妻子和女兒在外另租了一套房子,直至父母返回中國才搬回自己的公寓居住。這樣一來,婆媳矛盾確實少了,但每月入不敷出的經濟壓力令他更加透不過氣來。法庭上,劉元斌說重新搬回家後,他已經身心俱疲,很希望妻子能夠對自己多些關心,但是李婷也是滿心委屈,問他:“我放棄國內優渥的生活,萬里迢迢奔赴到這個陌生的國家,甚至連語言都要重新學起,我內心的崩潰又有誰來安撫?”

失衡女高管之死,若一切重來該多好

現實遠遠沒有李婷想象的那麼美好,同樣,也遠遠超出了劉元斌的想象。他在法庭上陳述:“李婷來到列治文後,我的生活開銷一下子增大了很多。我每月稅後薪資有4000加元,但房屋按揭、水電管理費、和前妻孩子的撫養費各花去1000元,再扣掉至少600元的日常開銷,經濟上實際已經捉襟見肘,但李婷卻總是批評我‘不會賺錢’,嫌棄我的房子太小、汽車太差,對生活有諸多抱怨……”此言一出,加拿大輿論一片譁然,各大媒體都給李婷扣上了“物質女”的帽子。對此,李好堅決地反擊道:“我姐如果是個物質女,當初就不會賣掉北京一套房帶錢到加拿大去,更不會把另一套房出租後,用於一家人在加拿大的開銷。”

據劉元斌在法庭上自述,除了經濟糾紛外,兩個人的思維也存在很大的差異:一次兩人因為瑣事吵架,李婷生氣地摔了盤子。劉元斌驚慌逃出房間,並撥打了911報警電話。李婷非常惱火,兩口子吵架,你竟然報警!事後,李婷索性再也不與劉元斌同房,並稱這是對他“找警察的懲罰”。

李婷不知道,劉元斌的思維早已西化。加拿大法律規定,當你覺得人身受到威脅時,就可以報警,無論在哪裡。劉元斌報警並非惡意,而是本能,但在李婷眼裡,他這麼做就不像個男人。

2014年3月底,李婷帶著女兒在中國度假回加拿大。她帶回2萬加元現金,想換一輛Subaru四驅車,但這2萬加元現金不足以支付車費。劉元斌就將自己的汽車賣掉,得到1500加元,加上刷信用卡透支了5000加元,才最終湊夠車款。車買回來後,李婷將汽車鑰匙收起來不讓他碰,劉元斌只能搭公交車上下班,為此,他煩惱不已。幾天後,劉元斌想使用自家汽車送父母去機場,但李婷堅決不同意,劉元斌無奈之下只能打電話給在美國西雅圖的姐姐,拜託她開車來送父母到機場(溫哥華與西雅圖相鄰,車程只有一個多小時)。姐姐到後,把劉元斌一通數落,令他本就煩躁的內心更加平添幾分鬱悶,對妻子的抱怨和芥蒂更深。

2014年5月2日星期五,李婷在大統華(加拿大最大的華人連鎖超市)麵包房找到工作。但因為之前兩人在爭吵時劉元斌報警,因此李婷申請無犯罪記錄時被警員說了幾句,這讓她感到很沒面子,又埋怨起了丈夫。據劉元斌在法庭上自述:第二天,也就是2014年5月3日,李婷開車出門不慎發生交通意外,被警察開了罰單。回到家中後,她指責劉元斌前一晚駕車時擅自調整了後視鏡才導致她發生意外。劉元斌辯稱自己並沒有調整後視鏡,但李婷更加生氣,罵他從不承認自己的過錯,並將過往種種不滿都數落了一遍。這一夜,劉元斌完全沒了睡意,鬱悶了一夜。2014年5月4日早上,李婷又收到好幾張交通罰單,罰款費用很是不菲,劉元斌忍不住說了李婷幾句,希望她改掉在中國駕車的壞習慣,遵守加拿大交通規則,李婷卻很不服氣,兩人再次大吵。

法庭上,劉元斌是這樣訴說當天的情景的:“這天是週末,吵架後李婷出了門。臨近中午,她回家給女兒準備午餐,我想吃,但她卻告訴我沒有我的份。我拿起菜刀及西紅柿打算自己做飯,沒想到李婷說:‘冰箱裡的菜都是我買的,你不能用。’我所有的耐心被她這句無情的話消耗殆盡,我拿著菜刀向她咆哮:‘你欺人太甚!’李婷也隨手抄起桌面上的另一柄菜刀,大叫:‘我跟你拼了!’之後的事情我完全沒有記憶了。等到回過神時,只知道自己坐在公寓走廊地上,全身乏力,雙眼不能看東西,耳邊聽見有人用英語下指令要求我趴下,我以為是救護員因此照做。”

直至到了警察局,警方給劉元斌看過證據後,他才知道,妻子已經被自己殺死!

2016年10月,法庭傳召重要證人——負責解剖死者李婷屍體的法醫、溫哥華綜合醫院(VGH)鑑證病理學家馬迪爾·奧德(Matthew Orde)出庭。

法庭上,奧德直言,他在2014年5月7日為李婷遺體進行驗屍時,確認她全身上下總共有265個由利器造成的傷口!並且其中很多傷口相互重疊,他向法庭作證,李婷死因是傷口造成大量失血所致,主要受襲部位是頭部和頸部,很多傷口刀刀斃命。

主審法官休厄爾(Robert Sewell)在審理過程中向8男4女共12人陪審團作出指引,稱此案的關鍵問題,是劉元斌自稱對殺妻過程完全失憶,因此陪審團需要考慮是否認同這個說法。他稱目前雖然有心理學家及精神醫生作證,證明被告在事發過程中極有可能確實處於精神不正常狀態,但專家證詞僅能作為參考依據,絕非是結論。

目前,本案正在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最高法院進行二審。陪審團已經退庭商議,控辯雙方皆在等候結果。(文中除醫生、法官外,其他人為化名,所涉單位及相關資訊均作了技術性處理)

 [小編髮言]

本案為我們每個人、特別是寄情於跨國聯姻的人們敲響了警鐘。出國的時候一定要想一想,你真的能做到放棄國內既有一切,包括物質財產、職業發展和人際關係,去一個陌生的國度從頭再來嗎?你真的能適應萬里之外無親無友的寂寞生活,重新去學習、運用陌生的語言,適應全新的社會和文化環境、職場機制嗎?很多事情只是看起來很美。暗潮洶湧都在雲淡風輕的海面之下,輕易不會為你所知。相信如果可以重來,李婷和劉元斌一定會在再婚路上多一些權衡和思量,那麼,悲劇或許就不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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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nce:健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