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和朋友去一家餐廳吃飯,吃到一半,進來一家三口。朋友立即臉就紅了,趕緊一隻手遮住半邊臉,偏頭看向窗外。

進來的這個男人,我認識,是朋友的前男友。我記得是朋友的生日,叫了很多人。其中,還有喜歡朋友的男人。那時候,這個男人還是朋友的男朋友。

男人在朋友生日時,送了朋友一支白色的百合。不是一束,是一支。三四個葉子,上面是分叉開了幾朵白色的花。也許時間有點長了,花朵看著有點奄奄的。旁邊的女人多嘴,不會吧,小然生日,你作為男朋友就送她一支百合啊!男人居然很老實的點頭。

身邊,不知道是誰,突然爆發出了一聲極不友好的笑聲。接著,好幾個人都大笑起來。

朋友在周圍人的大笑中,臉青一陣,紅一陣。突然,她狠狠的把那支百合砸到地上,然後轉身就走。身邊的人,跟著她,呼啦一下散去了。

只留下那個手足無措的男人,漲紅著臉,彎腰去撿地下的那支百合。

我回頭看,看見那個男人,盯著我們看了半天后,似乎是想跟過來。猶豫了後,終於轉身離開。落寞的背影,因為沮喪,顯得他的背有點駝。然後,慢慢的消失在黑暗中。

後來,朋友再也沒有和男人聯絡過。

過後,朋友問我,你說,當時我是不是有點過份了?明知道那時他失業已經一段時間了,又沒有找到工作。還因為自己的虛榮心,當著那麼多人的面那樣對他?可是,即使知道自己過份了,也再也沒有回頭的機會了。

後來,朋友談了幾段感情,都無疾而終。直到今天,遇到這個男人。一隻手抱著一個一歲多的孩子,一隻手牽著老婆。他沒有注意我們,甚至都沒往我們這邊看一眼。也許,他的眼裡,根本沒有其他人吧!我看看朋友,我看見她看向窗外的眼睛,不知不覺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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