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德尼於1943年出生於美國,在入伍當兵時曾被診斷出有「反社會型人格」,後來進入加州大學念藝術系,畢業後他開始利用自己的攝影專長來誘騙女性入網。

羅德尼在1968年時因涉嫌誘拐和侮辱一名8歲女孩而被逮捕,但因缺乏證據,他在34個月後獲得假釋。後來羅德尼在1978年時參加一個約會節目,憑其俊美的外表和藝術系畢業的學歷成功奪得第一名,獲取與女嘉賓約會的學歷,幸運的是那女生很快就跟他分手了。

 

 

▼羅德尼在接近鎖定的女孩時,會以自己是攝影師為藉口,說要幫她們拍攝照片藉此得逞。

 

 

羅德尼在1971至1979年間得逞超過200個女孩,其中在得逞後被殺害的則超過100個,這也讓羅德尼成為美國史上殺人紀錄最高的兇手。

羅德尼在被逮捕到案後,並沒有聘請律師,而是在法庭上自己為自已辯護,展現超高智力,也讓受害者和偵辦此案件的警察不寒而慄。

 

 

▼下圖為羅德尼的受害者之一。 

 

▼羅德尼前後因偵辦過程證據不足成功脫罪了好幾次,並在每次脫逃後都改名換姓,用新的身分去誘拐別的女孩,可以說是罪大惡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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