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化工負責人周德永被控進口販售未獲許可的「無水石膏」,遭判6月徒刑。

當時,負責偵查的新北地檢署檢察官黃孟珊曾爆料,綠委段宜康施壓食藥署,護航無水石膏合法化,段憤而提告妨害名譽,但段日前卻悄悄撤告,檢方3/20日處分不起訴。

永昌化工被控自2013年起自中國進口工業級無水石膏,佯裝成食品級二水石膏販售,供下游製作豆花、豆腐,翌年被新北市衛生局循線往上踢爆。

新北檢承辦檢察官黃孟珊依違反食安法、詐欺罪起訴負責人周德永,一審新北地院判其無罪,二審智財法院改判其6月徒刑,另裁定罰款300萬元。

一審審理時,黃孟珊曾在臉書爆料,指合法食品添加物僅二水石膏,偵辦過程中,「段委員」積極替業者奔走,無論是質詢法務部、召集食藥署,甚至列出10大質疑要求釋放業者,終於在他的多次施壓下,成功讓無水石膏合法化。

段宜康也發文反嗆黃孟珊,召集食藥署官員了解詳情後,依國際食品法典或歐盟規範,無水石膏符合標準,建議業者盡速申報,若無爭議,便列入合法規格。他表示將對黃孟珊與轉貼分享文章的前立委蔡正元、國民黨提告。

黃孟珊貼文則強調,民代不該干預司法,無論基於何種理由,都不該介入偵辦中或審理中案件,否則何來三權分立?此話一出,獲得不少基層檢察官支持。

雙方口水戰迄今邁入尾聲,段宜康上週悄悄撤告,新北檢因此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