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9月1日)出席一個郊野公園論壇,談郊野公園的歷史緣起、目的、功能、價值,特別指出基層市民最需要郊野公園和反對破壞郊野公園,事後看了新聞報道,感謝記者向市民介紹論壇的內容,不過有些地方報道偏離我的說法,在此作出補充說明,以免各方誤會。

2013年郊野公園建屋首次成為話題後(註1),我形容這是思想癌細胞,因為首例一開,突破了郊野公園邊界,建屋的要求無限,以後便守無可守。事實上當年兩個主要地產商主事人即時同步回應,公開稱取走郊野公園1%土地影響不大(註2),到了2015年已經有人把數字提高到5%(註3),某學者寫文章甚至「假設」取去10%,顯然向郊野公園要地只會愈來愈多,如果不用有效的標靶藥認真對付,完全可能像癌細胞般一發不可收拾。



8月25日在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公開諮詢會門外所見標語:

高爾夫球場要保留,郊野公園土地則要取走3%


論壇中我也談到政府應該為人民籌謀「衣食住行育樂」六個方面的滿足(這是台灣社會流通的講法,例見註4),前四者基本上是所有生物的需要,後兩者則是作為人的額外需求,「育」代表終身的學習和成長,「樂」代表精神生活的趣味,包含人與人、人與自然的交往。我舉了一個極端的例子促進大家思考:政府解決人民居住問題的最便宜的方法是興建巨型大廈,內有無數的小格子,每格一個人,每天給他吃和喝,保證他的生存,永遠不需搬屋,成本不高,而「衣食住行」都解決了!但是相信所有人都不可能接受這樣的安排,因為沒有了「育」和「樂」,這樣過日子只是動物的「生存」,不是人的「生活」,活着也沒有意義。據此我希望與會人士(以及社會人士)感應為甚麼在想方設法找地建屋之時,政府不應考慮郊野公園的土地,因為郊野公園提供了「育樂」的必需功能,讓基層市民可以享受自然空間、舒展身心,讓香港人可以活得像人。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的公開諮詢即將結束,請所有愛護郊野公園的朋友立即行動,於9月26日之前去信小組(方法見下)告訴他們你的反對意見,兩句說話清楚講明「不可開發郊野公園」和原因就可以了,如果你有其他意見當然可以同時提出,他們在聆聽,不可放棄發聲的機會。更加簡單方便的方法是參加綠色和平組織的聯署,請到以下網址:https://act.greenpeace.org/page/23010/action/1?locale=zh-TW#section-4,據知已經有三萬人聯署了,你呢?

千萬不要以為一個人的力量微薄,點滴雨水成小溪,百川匯海成大洋!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秘書處通信方法: 郵寄: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 政府總部西翼17樓 傳真: 2868 4530 電郵: tfls@devb.gov.hk

註1                   陳茂波,2013年09月08日:凝聚共識覓地建屋  香港政府新聞網    https://www.news.gov.hk/tc/record/html/2013/09/20130908_112603.shtml

註2        信報,2013年9月23日 :郊野公園應否發展  http://www2.hkej.com/property/article/id/100712/%E9%83%8A%E9%87%8E%E5%85%AC%E5%9C%92%E6%87%89%E5%90%A6%E7%99%BC%E5%B1%95%EF%BC%9F

註3        明報,2015年10月25日:撥5%郊野建屋,梁錦松:可住100萬人  https://news.mingpao.com/pns/dailynews/web_tc/article/20151025/s00002/1445710467145

註4        環境資訊中心,2007年1月5日:前瞻2007之有機生活:食衣住行育樂的全方位考量  https://e-info.org.tw/node/18438  


 不厭其煩談郊野公園 – 愛護郊野公園的朋友請即行動(林超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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