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來一次止凡飯局,今次都算很齊人,有13位參與。飯局之後,有好幾位blogger都出文,他們好像以「比我更快出文」為目標,哈哈。

今次飯局有一個小小的主題,是歡別巴黎兄,因為他6月30日就會離開香港了。本來有個更貼期的送別,就是市場先生的6月1日告別blog壇,可惜他不能抽空出席,唯有找機會再來一次。

當晚飯局的討論很多,不可能一一盡錄,尤其不少「小組討論」,我根本聽不見內容,當然亦有不少內容不能公開,所以這裡略略寫出一些點子,作個紀念,三數年後回看,憶起當晚情景,回味生活。

或者大家以為我們這些blogger總是講投資理財,其實有不少時間都是閒話家常,政經事也討論不少。其中一個是郭文貴事件,奇怪竟然如此大事,香港普遍傳媒都不多報導,就連在坐一些blogger好友也不知情。

當談到近期火熱的UGL事件,大家都對民建聯的「厚面皮」驚嘆不已,民建聯把重點說成整件事情只是不小心,當城市論壇中有中學生問譚耀宗:「如果考試出貓,是否不被發現就沒事了?」,他竟說:「當然啦,你還未出來工作,出貓不小心被發現不算大禍,如果出來工作不小心,就會被人利用每天追擊,所以做事要小心」。blogger好友們,聽完這些道理無一不面容扭曲。

常有個迷思,今天以特權法查這個事件是否對付當事人的最絕方法呢?以我所知,特權法是最利害、最大權,但這事情被立法會查到水落石出又如何呢?始終不是法庭,當事人或者道個歉了事,最多被議員彈劾下台吧。

聽聞,為要考慮到當事人的公平性問題,透過特權法所得的資料並不能在法庭提堂。如果某重要文件因為特權法的權力才得到手,而該文件是直接令罪證成立的文件,法庭並不能考慮該文件,會否造成事後廉署或警方的入罪機會減低呢?

最嚴重處理是否待當事人下台之後才讓廉署追查事件,結果才可能出現曾蔭權的下場一樣。如今立法會一眾泛民議員支持運用特權法,追查真相,或許想在議會爭取表現而已。當晚好友們都不是律師,若有blog友有相關知識不妨留言交流一下。

大家討論到近日瑞聲科技被人沽空機構追擊,其中一個論點是廠房不達標。飛鳥兄分享了內地辦工廠的智慧,指這其實是常態。內地企業辦工廠,可能分了A、B、C、D多個級別標準,如替iphone加工,需要符合所有內地與美國法規,A廠就能達到,所有「見光」的訂單都會由A廠去做。但除了蘋果這個客戶,可能還有其他標準要求不算高的客戶,廠商就會以B、C、D廠去應付。沽空機構指這些工廠不及格,其實有點武斷。當然,沽空機構的商業模式大家都清楚,先沽空,再出報告,股價大跌,它們早已大賺一筆了。

另外,想不到隨口問問Samsung Note 7電池為何會爆,飛鳥兄立即詳細解釋,事後更發出好幾個網址,太強了。
http://news.tom.com/2017-01-23/OKV9/31112207.html
http://tech.huanqiu.com/diginews/2016-12/9823660.html
https://kknews.cc/zh-hk/digital/jvxx89p.html
飛鳥兄最先買了小弟的新作《跟著價值走的12堂課》(連我自己都還未有),還帶了出來讓我們傳閱,感激他。

這個飯局有一段討論一定要寫,因為實在太厲害,那是由Starman兄分享其劏舖過程。話說他留意到某地某舖不續約,知道業主心理上不想斷租,因為每個月租金不少,斷租一個月就無一個月租,於是他找經紀連絡業主,以現票,成功租下該舖,一簽就簽下一個長年期。

之後Starman兄裝修該舖,把所有向大街的牆都打通,改成玻璃門,一個舖劏成九個作分租,租金收入將會比他所付的月租多一倍,還未計及它外牆也能作燈箱收廣告費。最有趣的是他需要付四個月的按金上期,而他的每一個租戶也需要向他付四個月的按金上期,而金額卻多了一倍,扣減裝修費後,他沒有多拿個錢出來。

大家好奇一問,到底Starman兄用了多久作這個決定呢?他指前後大約一個小時完成,快得連他的拍檔也問:「決定這麼急,是否計好數?」,他直言沒有計算過,但略略心算一下,以這個月租,再比較他心中的願景,劏舖後的租金一定無問題。

每次見到Starman兄都令我長知識,他並沒有買下該舖,不需要動用很多資金,沒有地產霸權,只是一個sub-lease操作,該舖未來若干年也能替他帶來豐厚現金流。我心中在想,原來玩租金遊戲,不一定是資產擁有者才行。

這個操作靠什麼賺這些錢呢?是十足的經驗,他一眼看出這舖的裝修潛力,又對客戶群有所掌握,知道市場需要,又要知價,了解當區地舖租金水平,又要有人脈網絡,及時知道機會出現與有能力把握,還需要膽色等等。如此操作,資金需求並不是一個大問題,但即使告訴我具體做法,沒有他的財商,要抄也抄不來。

當然這操作當中有不少風險,若沙士到來,全城生意暗淡,九個舖都租不出去,經濟風險不容忽視。然而,當我們強調風險時,到底是我們早知道這操作而考慮到風險所以不去幹?還是事前根本想也沒有想過此操作,當人家提出來就每每唱反調呢?

當大家(或許只有我)還在心中盤數著該操作的風險時,Starman兄再進一步沖擊我們的思維,原來他心中計劃不止於此。他指,由於他已成功把租金提升,該物業可以以新租金所反映的價值賣出。例如該舖舊月租十萬,3厘回報現可賣4億,若劏舖後總月租為二十萬,該舖立即可值8億,這個capitalize的動作才是他最想做的。

當然,那要待他有機會時找業主商討,又要有足夠資金,更要與業主談判。尤其,若業主知道他在想什麼,明白這個舖被釋放的價值,也想分一杯羮,而他的商討籌碼在於長租約。可能最終的結果,業主會與他合作,賣出提升租值後的舖位。這涉及不少商業秘密,雖然這個blog不會有太多人看,但也不把當晚Starman兄所談的細節,如地點、租金、租約年期等資料寫出來,以免影響到他的大計。

不知道大家看完感覺如何,我就覺得「離地到核爆」,尤其相對上車首期也未儲蓄到的打工仔來說,聽完或者會葡萄,甚至會「嬲嬲地」。其實這視乎觀點與角度,如果與李嘉誠、湯文亮講這些操作,他們或者在打呵欠,怎會花如此多心力在一個舖的操作上呢?我很珍惜這些離地故事,你不珍惜,甚至口誅筆伐,也不代表別人不會做,只是沒有人再告訴你如何去做,如何去思考。

標竿兄算是近期積極寫blog新手,而且每篇文章都很用心去編排,大家都讚他的文章可以集結成書。他向我透露了寫blog的起緣,指原來是受小弟第一本財經著作所影響,之後看了不少blogger,自己就開始寫起blog來。

大家談寫blog起緣時,Starman兄也說說,原來他想寫blog的其中一個原因是看見某blogger,不過動力並不是來自正面,而是反面,因為該blogger大肆宣揚買樓投資是唯一致富之路,把讀書、股票、做生意等都負評一番,有感此人歪理連篇,於是也寫blog分享一下理念。當然,他也說過寫blog主要會分享一些其他blogger少寫的領域,這令blog界更百花齊放。

R兄也分享了一些搞笑觀點,可惜他再三叮囑我千萬不要在blog上公開寫出來,因此我不能寫了(但這裡就把這個「叮囑」寫出來,哈哈)。另外,他問我下次派飯活動何時,他也想參與,真有心。我也分享了一些感受,當天派飯,一面在想了很多事情,感覺那些露縮者比我心目中一些慘情人的處境更差。例如天水圍的新移民至少都有子女,挨窮挨大下一代都算有個未來希望。但深水埗那群人卻沒有,他們在等什麼呢?想一想都心酸,為何所謂富庶的香港會有這樣的一個角落呢?

今次飯局總共4個多小時,走時看看錶已經過了十一點半,大家在門外仍然意猶未盡,當然鍾兄這位廿四孝老公又是早走了,哈哈。走時與巴黎兄同車回家,在車上二人獨處,談一些心底話。有一刻我問他:「今次去加國,真的不會回來嗎?會否一年回來一下,探親之類呢?」,他直言會與太太商量一下,不過機會不大。。。我深吸一口氣,心想,或許這個晚上是最後一次見面了,祝生活安康。


 歡樂聲中送別巴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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