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野公園的圖片搜尋結果

(圖片來源:hopetrip)

[林超英:我沒法子寫得比林健枝教授好,謹抄錄他的文章給大家細讀。林教授是泱泱君子,今次文字一貫地平實,但是卻是少有的重話,政府必須重視。]

上週特首發佈了2017年施政報告,看後先是喜,後是憂。喜的是高興看到政府將執行香港首份《生物多樣性策略及行動計劃》,并打算落實爭取了多年的塱原生態公園及紅花嶺郊野公園補償計劃;并以地換地的形式保育沙羅洞這片具高生態價值的濕地。憂的是政府同時考慮把所謂【郊野公園內生態價值不高】的地方用作公營房屋、非牟利的老人院【等】非地產用途。過去幾天聽了特首和發展局局長在電台及報章的講話,令我更憂心,甚至痛心。

痛心是因為多年以來,我一直以為政府會看【重】自然保育,我不介意重中還有更重,但我覺得沒有需要把發展與保育放在對立面,把環境視作阻礙發展的因素。這種【有你無我】的看法在施政報告的文本原本不是太明顯,但高級官員近日的講話真有煽風點火之嫌,在有意無意之間給人一個錯覺老人沒家可歸,中下階層買不到房子皆因郊野公園佔地過多所致。這同時也鼓勵了地產及其代理商跳入戰場,口誅筆伐,把責任推到環保團體身上。我不欲在此爭論土地短缺的成因,但深信如果政府有政策確保香港人可優先買房,有方法減少樓房空置,又有措施令房子不變成投資工具,可以肯定大家上樓都會比較容易。

最令我不惑的是政府打郊野公園主意的同時,總是把信息零碎化,把複雜的土地供應問題簡單地說成是發展與保育的矛盾。政府要提出要在郊野公園內建公房時,為何不先承諾政府會如施政報告117段所說將【更多有具高生態保育價值的土地納入郊野公園範圍,應該增加生態保育及郊野公園土地總面積】;政府要打郊野公園主意的時候,為什麼不與開發棕地相提並論;為什麼總是像擠牙膏一樣,被傳媒追問時,才說開發棕地已在政府心中。

令人歎息的是,今次政府打郊野公園主意,卻沒有說明任何【前設】,【基准】,【原則】和【過程】。反叫環保部門幫手找地交數,更來個可加可減的說法,增加混淆。我應為提出任何解決具爭議問題的方法,應先說清楚前設是什麼,是不是像海港保護條例一樣,前設是不發展 (presumption against development),除非社會有迫切的需要;如果真的要發展,相關方必須提出強而有力的理據,并在別無他法下才可進行。現在特首提出來的建議,是基於什麼前設,應澄清并容許公眾討論。至於基准,究竟是什麼,是可加可減,或一吋也不能減,希望政府能想清楚,說明白。

如果真的要打郊野公園主意,政府也必須跟隨環保的基本原則 (avoidance -> minimization -> mitigation -> compensation),就是說可以避免的應先避免;避不來,則要減少影響,減不了要緩解,緩解後剩餘的破壞還要賠償。但政府在過去幾天給人的感覺是,不管一切,要地時有關部門要交地,破壞了最多給你一點賠償,這不符合可持續發展原則。

整件事,我覺得最難接受的是叫環保及保育部門找地交數。這要求沒有尊重發展局和環境局,各司其職,各有不同功能。如果真的要向郊野公園征地,應由發展局或其所屬部門,提出他們的要求和相關的理據,然後給有關部門(如郊野公園管理局和環保部門)審核。現在特首點名環保部門要幫手找地,難免給人施壓的感覺。

其實這種做法非常危險,因為它可能繞過既定的咨詢程序,或把咨詢放到最後。有朋友說昔日建造三號幹線不是已經立了先例,項目佔用了郊野公園,再覓地在大欖涌地作出補償嗎?是的,當時確是這樣,但這樣的安排是經過在環評既定程序下的討論,而整個過程是公開而透明。當時的環境境咨詢委員會是可作獨立的建議,它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當年政府打算擴建東南堆填區要跨進郊野公園被否決了,就是一個不同意的例子。 特首勵志要解決香港的住房問題,值得我們欣賞,但片面的向郊野公園開刀,我不能接受。我個人可以討論任何建議,但政府必須把所有土地供應的選項拿出來,唯有這樣,我們才可以全盤考慮,作出策略性的思考;過程還要公開和透明,絕對不可以見縫就插針,見綠地就要爭。如果政府就這個問題作公開討論,政府亦必須提供所有已掌握的土地數據,并說清楚所有基本的假設(如人口預測),然後來個真咨詢,不要搞對立,避免製造矛盾。

總的來說,如果要觸及郊野公園,政府必須有前設,必須堅守環保原則 (依序避免,減少,緩解,最後才是賠償);要遵守固有程序和公眾參與機制;不要再叫環保部門,既做倡議人,又做把關者;我們的社會已經很撕裂,用不著再找個議題製造更多矛盾。 香港郊野的生態保育,最終目的是提升市民的生活質素,締造一個宜居的環境。多年來,可悲的是生態環境很不幸只是用來【被平衡】,被用來做破壞環境後的【賠償品】。我希望有一天,我們的特首會以保育生態為榮,會以締造良好的生活質素為首任,視生態是一個選擇,不是妥協的籌碼。

註:原文見  http://bit.ly/2kqEcgw


 郊野公園:是生活質素的基石,不應是加減平衡的籌碼 (林健枝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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