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時由1200人組成的特首選委會的小圈子選舉當中,宗教界由60席,基督教(新教)、天主教、伊斯蘭教、佛教、道教和孔教各有10席,當中只有基督教界一直嘗試以全體教友普選的方式選出選委,然而由於選舉操作安排、票站位置、選民登記繁瑣等問題,一直引起批評。2014年雨傘革命後,教會內對於小圈子選舉甚至整個基本法框架都有相當強的反對聲音,當中既有年青的平信徒,亦有輩份較高的牧者,如袁天佑牧師等;彼等主張「棄席」,要求負責進行基督教選委選舉的協進會杯葛特首選委會,此主張得到左膠及本土派罕見地一致贊成。然而,保守派及土共勢力依然強大,例如聖公會的鄺匪保羅公開在《南華早報》指責棄席為「不負責任」。因此,協進會在4月17日善牧主日下午兩點半至五點半舉行「基督教協進會特首選委安排諮詢會」,收集各方意見。

是次諮詢會參加人數只有60人,未見教外的記者到場採訪;會上發言的人以支持棄席佔多數,支持保留十席的人佔少數。大會首先安排簡介及第一輪公開發問,然後是漫長的分組討論,再分組匯報討論結果,最後是第一輪公開發表意見。

在第一輪公開發問時,我提出以下質疑:一、絕大部分新教教會並非協進會會員,由協進會安排基督教選委選舉本身就無代表性;二、小圈子選舉本身沒有代表性,協進會負責舉行的基督教選委又沒有代表性,實在是雙重的荒謬;三、以聖公會為例,指出大型堂會因為靠近票站而容易動員教友支持親建制候選人,使之當選,例如2012年的聖公會教友、青海政協張洪秀美就當選了基督教選委(影片見以下連結[1],由19:07開始  )。然而,當我發言批評協進會之時,身後竟然有一位同屬聖公會的左膠,大聲怒斥我,說「蒸魚!咩選舉啊?你知唔知自己講緊乜啊?依個根本唔係選舉啊!」我明明在質疑這個選舉是荒謬,他卻就「選舉」這個詞語來打斷我、斥責我,根本純屬私怨。我當時回應他,叫他不要搞分化、攻擊同路人,我現正批避基督教選委選舉不公。左膠平日經常批評本土派搞分化,但當一個本土派正在做實事、講道理的時候,竟然有左膠走出來搞分化,實在可笑。

小組討論期間,我竟然「幸運地」與2012年曾經參選立法會新界西選舉的陳一華牧師同組。他認為保留基督教界十席選委可以讓基督教發聲,把聲音帶入政府,但我質疑的是,為何香港30萬的新教徒有特權去選代表進去選委會,其他候選人卻沒有。我又說,如果陳牧師很想把基督教的聲音帶入建制,今年九月應當再次出來參選立法會。

小組討論過後,六個小組分別匯報其討論結果,然後到第二輪發言。有一位支持保留十席的教友指,如果現在基督教協進會忽然放棄十席,而令政府趕不及重新分配這十席,就會違反了基本法的安排(19:00 開始)。但我馬上回應指出(21:09開始),第一,基本法並非聖經,基督教無義務配合基本法的特首選舉安排。第二,基本法根本無民意授權,而基本法所規定之選委會構成亦不公平。第三,根據基本法附件一(而非我當時所說錯的附件二),選委會僅負責選出特首。與立法會議員不同,選委會在憲制下並無監察特首之職能。第四,我見在場支持保留議席的人士對於基督徒參政如此熱心,我就順勢宣傳公投制憲運動,呼籲彼等參與今年九月的立法會選舉。

詩篇第一章第一至第二節曰:「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惟喜愛上主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既然在雨傘革命以後,大家都認清無民意授權的基本法框架下根本不可能出現民主選舉的事實,就應當放棄基督教選委的十席,加入公投制憲運動,修改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將基督教的聲音帶入公投制憲運動甚至香港建國工程之中,共建正義與和平之國度。

主後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七日
善牧主日

作者:維尼(本文章由聚言時報授權提供)


 不坐褻慢人的座位:基督教界應放棄特首選委十席(維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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