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相戀是幸福的代言,失戀便是悲傷的標籤。失戀的「失」是失去。失去了你最珍重的,令人傷痛,而那種痛楚,是由心裡的撕裂直接激起大腦的每條神經,再令雙眼不停留下淚水。這是最直接的,也是最容易感受到的傷痛。

但有時候,能夠感受傷痛原來已經很美好。你會痛,因為你還記得當初的幸福。如果有天你什麼都忘記了,又或者那個他忘了你,這會否是更加的殘酷?大概算是。至少很多電影編劇都會認同,才會有一套又一套愛情電影題材都在玩弄記憶。明明發生過,卻又記不清楚。兩人只有一步之遙,卻隔著兩顆星的距離。

「我以前以為,我得唔到,可以一世都記住,但原來有一日,個天會同你講,我記都不讓你記!吹咩?」 - 下山豹《半枝煙》

發生過的,都像煙圈消散,是人生的一種殘酷,但忘記了,至少你自己不會痛,因為他已經不曾存在過,可惜了的,是那年流過的淚,灑過的汗水。殘酷的是你漸漸忘記,那個你想抓住霧氣的過程,當一切都完了,痛苦都不關你的事,是記得的人痛苦罷了。

所以忘記很可怕嗎?不,只是忘記的過程很殘酷,因為你沒法留住記憶,失去了記憶,又何來回味當初的感覺?一切幸福,都是來自那初次遇上的感覺,再醞釀隨之而來的快樂時光。任時光消逝,日子再扭曲,只要憶起那一段,那一陣的甜就會淡然的浮現。即使不再激烈,也是一種輕描的笑。

真正可怕的,是你都記得清楚一切曾經發生過,你卻對那時候的一所有都沒有感覺。明明主角是自己,但當你重溫那一頁日記,竟然似是在看一套關於別人的戲。是時間銹蝕了一切感覺,還是人變了,當初的自己已像上一個人世?你不知道。

只是,當你很努力去重拾那份從前彌足珍貴的感覺,但用力擠了三分鐘,依舊半滴眼淚都沒有。這並不是看開了,你不是在幸福的日子回望當時的幼稚,你沒有覺得可笑,或是微笑,你是什麼感覺都沒有。就像機器一樣,這一段記憶只是冷冷的文字,沒有任何特殊意義。什麼都沒有,如佛僧剃頭,前塵不過煙雲一縷。面對這心空了洞的情形,我不知道該如何,說實話,也不想知道。